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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很适时地提议:“小姐,天京有好几家百货商场,还有两家是洋人开的,要去转转吗?”
沈南瑗提不起来逛街的兴趣,倒是让银霜跟着管家一起,出门采办回来了十数套衣裙。
难得,朗华今日也回来吃晚饭。
管家命人准备了天京当地特色的美食,什么盐水鸭、梅花糕、糖藕粥,摆了整整一大桌子。
沈南瑗低迷了好多天的味觉,终于被唤醒了。
“舅舅,你每月花在吃食上的费用,一定不少。”
朗华见她吃的高兴,敛在一起的眉目,也不由舒展开来了。
怪不得,他们都劝他成个家。
原来有了牵挂后的日子是这样的。
沈南瑗吃了个肚滚圆,可还想再来一碗鸭血粉丝汤。
银霜不乐意了,夺过了她的筷子道:“小姐,病才刚好,别吃撑了。”
朗华也说:“是啊,喜欢的话,明日还让厨房做。”
沈南瑗收起了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接了银霜递来的消食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朗华聊天。
朗华提了一件事。
是朗家得知朗华和亲外甥女相认之后,邀请上门做客。
“当然好啊。”沈南瑗一口答应了,说来有些愧疚,“若不是这场病,其实一到了这,我就该去拜访的。朗家的人救了舅舅的命,是天大的恩人。”
这一份通情达理让朗华感动。沈南瑗一想自己的病拖了这么久,还是误事儿。
朗华笑,“老太太知道你来了,一早说见见,不过知道你病着,就不着急了,还说等你养好了,再给你办个接风的家宴。”
沈南瑗心想自己这一来都能上升成家宴,想必是舅舅的缘故。这样想,朗家待舅舅也一定颇好,爱屋及乌才能如此。
“那舅舅,我要给老太太带什么礼物好?还有其他人?”沈南瑗并非如她表现的那般对于新环境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故此才有这一问。
“你大病初愈,不用操心这些,我会让管家准备。”随后又像是看破她心思似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南瑗聪明伶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第二日一早,在洋房里用罢早饭,沈南瑗特地选了一身,立领盘扣的长袖上衣,搭马面裙,中规中矩之余,花纹样式上的俏丽活泼,令这一身增色许多。
说到底,还是沈南瑗这颜值扛得起,什么衣服穿身上,都有化腐朽的神奇魔力,更别说她是仔细打点过。
审视过穿着,还有随身的礼,沈南瑗才放心随朗华一起上了汽车。
路上,朗华给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朗家的人口关系。
朗华在朗家排四,人称朗四爷。
可上头的朗二爷和朗三爷,死于多年前的一场浩劫。
沈南瑗原本是想问什么浩劫,可看朗华神色凝重,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索性闭嘴,没有多问。
朗家二爷还好,死前已经婚配,留下了一个女儿,也不算后继无人。
三爷就比较惨了,死的时候连媳妇都没娶上。
于是乎,朗大爷就肩负起了朗家的兴衰,娶了三房姨太太,却也只生出了两个儿子,一个过继给了三爷,如此一来,也想是大家都有后了。
说起朗大爷过继给三爷的儿子朗逸行,朗华的脸色不大好。
沈南瑗便知道了,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八成是个败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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