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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噜肉的香气逐渐弥漫了整个后院,陆飞英享受地闭上眼,让香喷喷的味道盈满了自己的鼻尖。
吸溜,看着烤得外焦里嫩的咕噜,兔兔咽了咽口水。
“猪弟,快好了吗?”陆飞英迫不及待地问道。
“嗯。”
听到了朱迪肯定的回答,陆飞英哒哒哒地跑回屋,抱着一个巨大的盆出来,一晃一晃地走向了朱迪,在金发青年面前站定后,一个毛绒绒的脑袋从旁边伸了出来,乌黑得像葡萄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朱迪。
那模样,活像一只贪心的黑兔子笨拙地抱着比它还大的箩筐讨食。
朱迪见状牙根有点发痒,他交替了一下手,空出的左手弹了一下无意识从盆旁边露出来的毛绒黑兔耳。
看着陆飞英只能怒瞪着他样子,他笑了,眼睛像只狡猾的狐狸一般眯成了细缝,“管够,不用存。”
存食的习惯不好,食物容易变质。
想到这里,朱迪看着陆飞英的碧眸闪过纷繁复杂的情感,如暗潮汹涌——只有经常挨饿的人,才会有存食的习惯。
“你要是再想吃,我再给你抓。”
“哦哦好的。”陆飞英仿佛霜打了一般,有点泄气,咕噜兽是猪弟的,猪弟不喜欢他藏太多食物,那就算了——一人一虫似乎并不在一个频道上。
索性陆飞英是个烦恼不过三秒的人,很快就支棱起来,问起了下一件他关心的事情,“那我能存一些肉给发财,等它明天起来吃吗?”
发财今晚睡前很疲惫了,陆飞英不想打扰它的好眠,好在房间的隔音各方面很好,就算他们在院子里开篝火晚会,也打扰不到发财。
朱迪瞥了一眼黑发少年,道,“既然是给你抓的,你有处置权,随你。”
陆飞英闻言眼前一亮,指着咕噜兽的背部道,“那猪弟,我要把那个里脊肉留给发财!”里脊肉是最细嫩滑软的,适合现在的发财!
朱迪:……
“行行行,你说了算。”他懒得反驳了,反正吃不到里脊肉的不是他。
“然后排骨的部分最棒了,多汁美味。”陆飞英家里虽然没有养过猪猪,但是发财曾经在山上抓过各式各样的动物,偶尔能给家里加餐,因此他也不是一无所知。
“排骨的部分就给猪弟!”陆飞英的手指微微下移,偏头神色飞扬地看着并肩站着的金发青年。
黄色的篝火旁,少年的脸一半暴露在温暖的火光中,一半隐入了深邃的夜色中。
唯一不变的是少年那如夜空一般的眼眸,仿佛有无尽的星光在闪烁,照亮了整个夜晚。
“我……也有份?”朱迪愣愣道。
“那当然,这个可是猪弟的咕噜兽!”陆飞英自信地点了点头,理应如此,他最公正的啦。
“所以,我的咕噜兽,里脊给那只蠢狗,我吃排骨。”久经欢场的朱迪并没有被蠢兔子的糖衣炮弹给蒙蔽,他咬牙看着并不知道自己心思暴露了的蠢兔子,“我果然不如那只蠢狗?!”
兔兔:……
陆飞英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
糟糕,经典的翻车案例,这种情况在兔兔研究过的很多书中都是灾难现场,一个不小心就是人财两失——指的是同时失去金主健壮的肉|体和金主巨额的财富。
所幸陆飞英对此早有准备,他立马狗腿地上去捏捏朱迪的肩膀,讨好道,“发财只是只病狗,现在就像是个老人家。”
“给它里脊是因为它咬不动最香的排骨,我这是尊老爱幼,没有别的心思。在我心里,当然是猪弟最重要的啦。”
朱迪看着满嘴跑火车的蠢兔子,冷笑了一声,这件事算是揭过了。
陆飞英松了一口气,他随即看着山一般巍峨的咕噜兽,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肉,问道:“猪弟,这么多肉,我们今天真的吃得完吗?”
“当然吃不完。”朱迪无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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