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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姚启安不禁将林灯的样貌同他的“红颜知己”云青青比较了一番。

不得不承认,和林氏相比,云青青的长相好像要逊色一些。

不过,姚启安自认不是个以貌取人的男人。

一想到林氏大字不识一个,他便对她提不起兴趣来了。

见姚启安转身就要走,彤云忙道:“对对对,这就是姑爷。小姐,我们快点追上去吧!”

林灯有点不乐意:“他都看见我了,也不停下等等我,我追他作甚?”

林灯在现代时是近视眼,这会儿回到十六岁的时候,视力倒是好得很。

刚才她远远看去,便见这青年不过二十岁上下。白面无须,一双杏眼十分清澈。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他这个人的话,就是文雅。

只是没想到,他做出来的事情竟然这样没有绅士风度。

姚启安不喜欢她,不来和她同房,林灯可以理解,正好她也不想跟他睡。

可是她初来乍到,姚启安就算是出于礼貌,尽一尽“地主之谊”,早上带她一起去正院总是可以的吧?

然而他根本就不顾林灯的感受,不但不管她认不认路,就算在路上碰到了,也对她视而不见。

只因自己不喜欢她这个“没文化”的妻子,便不管她的死活,可见姚启安是真的非常厌恶这门亲事,厌恶她这个人了。

既然如此,当初他怎么不勇敢一点、继续抗争下去,干脆不要娶她进门呢?

和林淑婉相比,姚启安有钱、有社会地位,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他若想要抗婚的话,不是比她要容易许多吗。

人都娶进门了,还这么嫌弃她,林灯忽然有点代入原主,觉得这男人并非良配。

起码不是她的良配。

……

林灯主仆俩就这么默默地跟在姚启安身后,一路来到了姚家主母所居的院落。

姚启安的父亲姚老爷几年前便去上海做生意去了。这几年趁着欧洲在打仗,列强无暇东顾,姚老爷的几个铺子都没少赚钱。

平日里他都住在上海,这回是因为儿子娶亲,才专门从上海回来了一趟。

至于姚启安的母亲朱氏,几年前她也曾跟着姚老爷去上海住过一段日子。

不过她实在不喜欢上海那边浮华的生活,觉得和那边的人都聊不来。是真的聊不来。那边的女人都嫌她老土,朱氏则嫌上海女人太过“放荡”。

在上海住了没多久,她就带着小女儿回到了杭县老家,一直在姚家的老宅里生活。

早上听彤云说了这么个情况之后,林灯就隐隐觉得不大好——她这个“婆婆”朱氏,怕是一个旧式女子。

一见面,朱氏便印证了林灯的猜想——嗬!还是个裹了脚的“三寸金莲”呢!

林灯觉得自己穿越以后最值得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发现林淑婉没有裹脚。

她实在欣赏不来那种畸形的审美,也完全理解不了为什么要为了“好嫁人”这么折腾人。

据说林家当年也是要给林淑婉裹脚的,不过因为裹脚太疼,林淑婉哭闹不止,被路过的林老爷子听见了。林老爷子心疼孙女,又想到反正林家和姚家早已经定了娃娃亲,就让人给林淑婉放了脚,林灯因此才有了一双“天足”。

虽说一见面,朱氏的目光就不满地扫过了她的双脚,不过林灯觉得管她呢,她自己舒服就成。

“这就是淑婉?”姚老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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