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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滴血认亲(第1页)

姬文朝听了苗天行对血蛊的介绍,便明白了为什么他对小雨身上的那只蛊虫那么重视,甚至不惜以一个人情的代价跟吉田浩二换取消息。

想到刚才跟苗天行交手的场景,心中一动,便出言问道:

“方才前辈神志……那个不清时,曾掐诀念咒,使我全身血液升温,最后犹如要沸腾一般,莫非也是血蛊的功用?”

苗天行点头道:

“没错,这是血蛊的杀招之一,只要取得敌人的一丝血液,便能施法让对方血液温度改变,最后不是沸腾燃烧而死,便是全身血液冰冻而亡。”

“嘶……这血蛊竟然如此毒辣!那前辈岂不是无敌了?”

姬文朝倒吸一口凉气。

怪不得自己用内视查遍自身也找不到,原来这血蛊根本就不需要进入对方身体。

想来是自己手指被抓伤时,苗天行取起了那一丝血液,并借机施法。

若不是他身上刚好有治疗所用的水之力,任他武功盖世也要饮恨,除非在血液燃烧之前杀了施法者。

可是苗天行又兼修那修真功法,手上功夫也是不弱,一般人遇上了,还真是无解。

“小友过誉了,这血蛊虽说威力巨大,又有诸多妙用,但无敌是远远谈不上的。

不说施法时需要先取得对方的一丝血液,施法时也会慢慢消耗,必须得在血液用尽时致敌死地才行。

再说既使如此,我还不是拿你没有办法,小友身上应该有克制我那燃血大法的手段吧?”

苗天行心里估计也是相信姬文朝的话居多,因此也把血蛊的优劣和盘托出,也算是对姬文朝刚才对自己坦言的回报。

姬文朝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忽然双耳一动,警觉地站了起来。

“无妨,是我那虫儿们带着猎物回来了。”

苗天行话音刚落,只见漫天风雪中,一只野兔、一只野鸡御空而来。

到了近前仔细看去,却见那野兔、野鸡身上有数不清的飞虫,正托着它们徐徐飞行。

姬文朝脸上的羡慕之情溢于言表,若是当初他在神农架有如此手段,又何必天天亲自去打猎。

苗天行看在眼里,心里舒畅了很多,总算是扳回了一局。

屡屡看着这比自己年岁小得多的年轻人显露神功、宝物,做为蛊王的他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哪怕这个年轻人可能是自己的外孙,那也不能弱了自己蛊王的气势。

有时候,人越老越有小孩脾气,所以才有“老小孩”的说法。

“哈哈哈哈,小友,相请不如偶遇,今日你我有缘,哪怕你不是我的外孙,你这朋友我也交了。

就让我来露一手,做只叫花鸡给你尝尝,晴璇小时候,可是最喜欢吃我做的叫花鸡了。”

苗天行眼神里流露出一抹追忆。

“那我今天有口福了。”

姬文朝内心有些触动,这外公对自己母亲的感情确实挺深,可惜最后父女走到这一步。

这附近也没见到小溪,姬文朝去砍来好多树枝,施展火之力把水分去掉,拿出个帐篷撑在门口,并在里面架起了火堆。

死后才知,我是阴鸷大佬白月光  换亲后,少年将军不禁撩  满级后我带着游戏面板修仙了  穿成督军糟糠妻,带崽少帅眼红了  世子,他没法儿摆烂了  太子不育,我偷生两宝震惊朝野  重生后真千金我不当了  逼嫁夺子?恶女重生在京城杀疯了  大荒囚龙鼎  蛋糕游戏  长生玄途  惊!死对头竟是病娇美丞相?  出狱后,我横扫世界  君是山  朕当亡国君,搬迁山海关立新朝!  帝皇的告死天使  薄爷矜持点,金丝雀她不干了  七零年代:我觉醒后成了白富美  我可能是挂逼  穿书之种田人被迫提剑整顿修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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