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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他以为陆栖之为人参精而心头大『乱』,所以才会这么迫不及待地提前一日以在这里等候着陆栖之的血煞到来。
陆栖之此时面表,上的血放得更快。
但他的表里明明白白写着‘那一日我装的’。
柳慎:“你……!”
他感觉到束缚全的威压,他动弹不得,“我已是半个魂族,境界已近乎天,魂族秘法我学了一大半,我这一血肉是以魂族秘术重塑的,灵力精纯,这是什么?我从未过。”
他疯狂地睁大了眼睛,盯着陆栖之,他的神态间尽是对魂族力量的向往和疯狂的渴求。
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做了数算计,百年的修炼,怎么会就这么轻易被打败,何况,若是如此,陆栖之为什么不早点杀了他?!
可惜,柳慎没有机会知了。
天萝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她看反派直接用自己的血包裹住了柳慎的神魂,那柳慎乎没有半点反抗能力,直接被反派的血炸成了一蓬血『色』烟花。
她愣住了,手里还握着那把绝世大宝剑,转头看向反派,看到他神『色』轻松,脸『色』惨白惨白。
前段时间好不容易养来的血气一下子就没了。
天萝一下扑了过将他抱住,一颗心都提了起来,“你做了什么?”
柳慎绝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弄死的,三百年,他利用魂珠,修为近乎飞升,曾『操』控柳伏龙的体引诱反派进结界。
怎么可能现在轻轻松松就被打死了。
反派的血是硫酸吗,就这么弄死他了,既然如此,从前为什么不这么做?
陆栖之的金瞳凝视着天萝,神很温柔:“我就是把他那一脏臭的血还了回。”
天萝不明白,天萝看着向来脾气不好的反派忽然温柔下来心里就很慌。
在修仙界放点血应该不是什么很要紧的吧?!!!
陆栖之的手抱住天萝的脸颊,注视着她。
魂族,极难与他族诞下魂族,需天时地利人和,才会诞下混血魂族。
三百年前,柳慎被他炸死,本不该活着,但他用了那半颗魂珠里的秘术,以一团血肉重塑肉。
而他的体里有柳慎的血,所以才能用这部分血脉围困住以魂族秘术裹以血肉重塑肉、寻常办法难以伤毁的柳慎,再以新生魂珠的力量燃尽他的血脉,灼毁其神魂肉。
重塑肉的秘术只能用一次,柳慎很谨慎,所以必须要让柳慎相信他不如他,迫不及待以现。
这么做唯一的坏处就是他的血脉与神魂会从内部一点点崩坏。
三百年前,他还没有足够力量使用这秘术。
三百年后,因为与天萝双修,因为天萝的血,因为新生的属自己的魂珠,他足以使用这秘术。
传承的魂珠更强的是上秘术,可本的灵力是比不过那颗被爱意饲养成的只属自己的魂珠的。
天萝听到了反派的心声,她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用别的办法杀掉他?!”
反派神『色』轻松,多年结眉宇间的暴躁散了,他抱着天萝,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
“因为我厌恶这一脏血,这是毁掉它最好的方法。”
如果不是天萝,他不会费这么多心思——想要同归尽完全可以自爆魂珠,三百年前他试过一次。
天萝:因为厌恶就宁可毁掉吗?人家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你可倒好,伤敌一千自损也一千啊!!!!
您是不是太任『性』也太骄傲了一点啊?!之前完全没有前提要吗?
天萝紧紧抓着他的衣襟:“那你也用那个秘术重塑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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