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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湎的颜平好不容易才从自己制造的海潮中恢复过来。这时一个英俊的身影正准确地挡在他的桌前。颜平有一种突然被吞噬掉的感觉。尽管这天他已被太阳烤得晕眩,他是那么需要阴凉。
那人说:“你就是颜平吧,你难道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颜平重重地眨巴了几下有点惺忪的眼睛,仿佛还不想走出那种似是而非的情绪。他摇摇头,不知是表示对自己的无奈,还是否定对方的提问。那人则神气地拍拍胸脯,低低地却十分凝重地说:“我就是林,你别装蒜!”
颜平这才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他将目光停在林的身上,呆呆地就是移不开。他想说:你原来就是林,就是敏说过的林,你干吗皮囊这么俊俏,还会被敏抛到了一边?他有点可怜林了。但他又十分清楚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他小心翼翼地把诗稿放进抽屉,而后瞥一眼对方。颜平说:“要干啥,你只管说。”
林说:“我警告你,以后别找敏,你知道吗?”
颜平说:“我要知道这干什么?我找不找敏,于你不相干!”
林说:“我和她青梅竹马,你这臭刻章子的竟搞第三者插足,你干吗不先屙泡尿照照镜子?”颜平心头陡地就腾起一股莫大的怒火。他紧握拳头,牙根格格作响。
林说:“我正要拿你出气。”
颜平说:“是现在,还是另外定个什么时间?”
林说:“随你。”
末了,他们决定就在晚上到河边的树林里去,那里宽阔得很,英雄有用武之地,同时又不怕警察干涉耽误大事。
七
我们是从州府所在地吉首出发的,那里距离边城大约150公里。
峰回路转,汽车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跳着疯狂的祭神舞。我早就被颠得头晕脑胀、昏昏欲睡,叶茜却乐在其中,不时指点着车窗外的奇石峭崖,要我与她共享。她说她情绪太好了,她第一次读沈从文的《边城》时就想着要跑一趟边城,也许这次还能寻到翠翠当年的风姿。
汽车伴着黄昏一起走进古朴的边城。昔日的繁华兴旺,还可在斑驳的街影中觅得到痕迹。酉水河在镇外无声流淌,千古风情尽在不言之中。我和叶茜把背包放在客栈,稍稍吃点东西就向镇外走去。逶逶迤迤的巷子好深,叶茜的高跟鞋将青石板拼连起的历史扣得橐橐作响。板装屋的窗户里就闪过一双双惊奇的眼睛,深藏着自20世纪30年代里透露出来的茫然。叶茜说当年的翠翠若穿上高跟鞋,一定会倾国倾城,去参加香港选美大赛定会力挫群芳,并且那足音也一定非常响亮、撩人,会胜过肖邦的钢琴曲。叶茜面露笑容,胸脯挺得特别高,脚步迈得十分有力,仿佛她真的就是翠翠。叶茜还说她读《边城》读了好几遍,今天终于真的走进了沈从文如诗如画的灵感里。
叶茜扯一下我的衣袖,示意我坐下,我们便双双坐在脚旁的青石板上,沉默着去望脚底下的河水。河面上映着岸上人家的窗灯喷洒出来的亮光,河风夹着粼粼微波荡出一阵阵的碎响。山很远,将浓墨重重泼在河上,将夜泼得凝重、深沉。偶尔有一尾不安分的小鱼跃出水面,这个凝止的世界才陡地惊起,有如纤纤玉指在月琴上悄然一拨。
叶茜说:“阿亭你靠过来,靠过来嘛!”
我没有动。
叶茜说她妈与她爸曾有过轰轰烈烈的恋爱,可她出世后他们就开始了持久战。她妈据说是要改嫁给她最早的恋人,可不知怎的后来竟做了一位汽车司机的老婆。
叶茜说:“圆满不见得就一定完美吧?”
我有一丝惊讶。我说:“叶茜你不是学中文的吗,什么时候研究起哲学来了?”
我说:“这种话不该是你这种小女孩说的。你不要去做什么哲人,最好还是当你的抒情诗人吧。”
叶茜把手给了我。
她慢慢低吟起来。
八
她趴到床底下去找东西,发誓要让我一饱眼福。她的臀部很肥,翘在床外犹如一座富士山。她用脚在地上无规则地刨着,像那挑逗的母狗。半天缩回头,满脸满身都是污垢,却偏要咧着嘴笑,那牙齿白得吓人。怀里抱个小木盒,用手掰开,里面装着一迭书信。
她说是她初恋的情人写的,他至今还在追求她,只可惜她没有嫁给他,却跟别的男人结了婚。她还说她与第一个男人生的女儿已长大,可惜没和她住在一个城市。
几天没见,我发现她的思绪清楚了许多。她眼睛放着光彩,脸上很是灿烂。我想那一定是那迭书信的缘故,它们让她的神志转入最佳状态,她从而有了清晰的思路,去追忆昔日的美好和骄傲。
她把木盒里最上面的那封信递给我。我当然不是第一次看这些信,早对信中的内容了如指掌。我极赞赏那多情公子的才华,他文笔畅达,语意诚恳,每一个句子都是一颗飞毛腿导弹,具有震撼异性的强大威力,我当然自叹不如。我给恋爱对象写信时,思路枯竭,文笔艰涩,每句话都干瘪瘪的,似野地里的干牛粪缺乏情趣。怪不得后来妻子对我说,她每次读我的信就想起丧堂上的悼文,若不是媒人巧舌如簧,她的眼睛就是瞎了十次八次,也不会看中我这个窝囊废。
我装做十分好奇的样子,把她的情书翻得哗哗作响。其实我的眼睛正瞪着窗外抖着晚风的梧桐叶,耳朵一直支棱着捕捉我隔壁家里的动静。妻子也许马上就会回来,她如果知道自己的男人又与一个半疯女人待在一起,就会高声骂我下作、下贱加下流,骂我道德败坏、居心不良、家花不如野花香。妻子嘴上功夫高人一筹,平时亲嘴总把我憋得眼睛发白,咒我时更是刀光剑影。
半疯女人却对我很满意,我是唯一欣赏她的爱情的人。记得谁说过“不被欣赏,是一种被剥了皮而又不准流血的凄凉悲剧”。半疯女人在我面前,是一出悲剧中的喜剧。她用手在脸上抹一把,就要像以往那样来牵我的手。这是她高兴时对我的友好表示,同时亦是对我的欣赏的报答。我虽然怕她的手过于苍劲,但还是毅然伸手过去。十指连心,不忍拒绝,这毕竟不是摆着山珍海味的国宴桌旁的礼节性握手。我还说这情书就是够水平、够真挚、够情调,如果我是女人也会爱他爱个稀里哗啦。
半疯女人于是用手指头在我鼻子上戳了一下。她说它也有点像我,尤其是我脸上的鼻孔。我刷地就脸红了。我一辈子都羞于自己这只对不起列祖列宗,也对不起观众的鼻子。我想我若不是吃了这该死的鼻子的亏,恐怕早发了。为此我特意去黄泥街买了一大包相书,研究了两个月才恍然大悟。我这鼻子既非希腊鼻也非罗马鼻。
半疯女人说:“因为你不叫阿山,叫阿毛虽然中听,却没男人味。”
我说:“我叫阿亭。”
半疯女人说:“阿亭也好不到天上去。”她又说,“你想认识阿山吗,我带你去找,一定能找着。”
九
叶茜最后放弃了努力,把桨一扔就摇晃着向我走过来。一股暗香便自她的玉体透出,且带着淡淡的汗味。她微喘着,显得有些乏力。我坐在船板上,她在我对面坐定,撩开裙摆,把腿搁向我这边。我发现这是一双十分健美的腿,这双腿在夜色里闪现着迷蒙且性感的光。不用说,光凭了这双美腿,就足以将一打男子挑逗得神魂颠倒。我惊异自己平时最喜欢窥视女孩子的下半截,怎么却没注意到叶茜的腿。许是叶茜的上半截就已逮住我的感觉,我因而来不及把思维转移到更为神妙的地方。要知道,用目光去吞食女孩子健美的双腿,这可是世界上最高层次的审美活动。一个男人没有鉴赏女孩子下半截的能力,恐怕比缺乏性功能还要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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