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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的第一颗坏牙,出现在林誉之“入侵”家中的第六个月。
倘若追溯源头,在半年前的林誉之第一次踏入家门时,它就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
那时候的林格尚处于青春发育期,营养充足,脸上的婴儿肥还未褪去,暑假里在乡下爷爷奶奶家疯玩得来小麦色的皮肤,经常性地冒出大红痘。
距离开学不足一周,妈妈龙娇风风火火地冲进乡下爷爷家,林格以为是自己偷摘邻居家桃东窗事发,刚把被毛毛虫蛰到的手背在身后,就被龙娇用力一手抓住,直直拉到面前,像一面盾牌。
“这日子没办法过了,”龙娇对着赶来的奶奶哭诉,哭到奶奶手里的豆角都不知所措地垂下,“老林他给人当司机,一年能挣几个钱啊?勉强养活我和格格就够了,他现在又往家里领了一个半大小子,也要上高中……”
灰头土脸的林格,在回家的路上才弄清楚妈妈这样不顾颜面哭诉的前因后果。
爸爸林臣儒今天忽然往家领回了一个男孩。
北方过来的,比林格还大五岁,说是远房亲戚,妈妈意外没了,林臣儒看他可怜,决定让他在自己家这里暂时住着。
等高考结束,上了大学,能自立了,就放他走。
这个男孩也姓林,林誉之。
听起来就像她的哥哥。
“放?往哪儿放?”龙娇尖叫,完全不给爸爸面子,连表面上的礼貌都不愿伪装,“你疯了?我一个月拿多少钱你赚多少钱?看看我们格格,你的亲闺女,我们能养活一个孩子就不错了,你还想再来一个?你家在那边哪里有亲戚?”
这样说着,她半强迫地让林格站在自己面前,龙娇半边身体的力量都轻轻压在女儿身上,语言上严厉不退步,肢体上可怜又无助。
林臣儒低声,哄妻子:“你这话说的,有什么话别当着孩子面讲……你消消气,哎,哎……”
他看着林格,讨好般地,拍一拍林誉之的肩膀——林誉之比林臣儒还高出一截,这画面瞧着有些可怜的滑稽。
林格在这瞬间觉得被妈妈当做盾牌的自己可怜,被妈妈训斥的爸爸可怜,被迫接受新家庭成员的妈妈可怜——
唯独不可怜的,就是此刻林臣儒身旁的林誉之。
这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始作俑者终于慢慢抬起头。
他皮肤很干净,比林格从护肤品广告上看到的模特还要细腻,却又配了硬朗的骨相。鼻子很挺,眼窝深到有微妙的异族人特征,在“浓颜系”这个词语还没有被广泛运用的时代,完全找不到适合形容他的词语。
林格没有呼吸,眼睛不眨地看着林誉之。
林臣儒说:“以后就是兄妹了,格格,要有礼貌,快,叫一声哥哥。”
林誉之没有任何反应,一双眼睛死气沉沉,像是在看她,又像只是看一团无形态的空气。
林格低头,看到自己染了青草汁和桃树胶的脏裙子,白色的、边缘磨破的拖鞋,晒到黢黑的胳膊。
察觉到林誉之的视线落在她胳膊肘血痂时,林格心里隐约的羞愧凝固成更深刻的厌恶,她看着林臣儒鬓边的白发,又看一看气到满脸通红的龙娇,许久,才咬牙叫了一声哥。
林誉之一板一眼地回答:“妹妹好。”
……
多年后的林格一回忆起这场初遇,已经补好的牙齿就禁不住地开始隐隐泛痛。
医学中将这种情况称之为“幻痛”,意为“受精神作用影响,明显感觉却没有病灶的疼痛”。
那颗已经被填满的牙齿本不该再疼痛,就像林格以为只要竭力就能避免和林誉之的更多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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