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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薛问均就觉得好像被拽住了。原本漂浮在半空中停不下来的候鸟,忽然就遇到了最合适的栖息地。
一片净土般的栖息地。
“啊?聊天?”
“嗯。这么长时间总是在找凶手,太累。”薛问均语气轻松不少,“我也不想以后你再想到我,满脑子都是谋杀案。所以这半小时,我们不要再提凶手了。”
“好啊。”丁遥笑起来,将做完的卷子折起来收好。
说是要聊天,谁也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薛问均选了张唱片塞进CD机里,没有连耳机,直接播放。隔着相机穿越过来的歌声,像经过了几轮转播,变得不怎么清晰。
“Wehitawallandwecantgetoverit
Nothingtoreliveits
Waterunderthebridge
YousaidIgetit
Iguessitiswhatitis……”
“这是什么歌?”
“《Itiswhatitis》”
“谁唱的?”
“一个乐队,叫lifehouse,译名是生命之屋。”薛问均介绍道。
丁遥没听过这个乐队。
薛问均见怪不怪。
这支摇滚乐队本来就很小众,名气也不高。
丁遥往回找补:“我听的乐队也冷门,五条人,你听过没有?”
“没有。”薛问均老实回答。
即便早有预料,丁遥心里还是失落了一下。
“诶,正常啦。不过我有预感,他们会红的。”
“你手机里有吗?我想听一听。”
“有是有。”丁遥有些迟疑,“但是我不能保证你就会喜欢。”
“放吧。我想听听看。”薛问均语气平静。
丁遥不再推辞,用手机放了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晚上好春天小姐》。
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听着。
林川他们都不大理解她的喜好,觉得五条人不够摇滚也不够民谣,歌词不美,也不朗朗上口,只有旋律堪称魔性。
丁遥其实不懂那些,什么编曲、flow、大俗大雅的,她都不在乎,她喜欢五条人的原因很简单——熟悉。
他们的口音跟她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很像。
所以每次听到那种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唱腔时,她就好像被拉回到了在外婆家的时候。
院子里种着桂花,等到十月,风一吹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外婆总会在树下铺好塑料纸,招呼她一起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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