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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奴隶也急了:“骑士大人们都看见的,不是圣水,就是炼金药水!而且伯爵小姐亲口说过,炼金术根本不需要神恩。”
“你胡说!”穆拉完全不相信,“这根本就不可能!只有教会的圣水能救人,没有神恩,所有的人都要病死!”
两个人互相瞪着,老奴隶被他气得半死,但穆拉人高马大,老奴隶也不敢跟他起冲突,只能恨恨地嘟囔:“伯爵小姐的炼金药水就能救人,说不定以后都用不着圣水了。”
穆拉也急了,不假思索地说:“那她肯定是骗人的!什么炼金药水,别是女巫的魔药吧!”
老奴隶尖着嗓门叫了起来:“你敢说伯爵小姐是女巫!监工大人,监工大人,有人诬陷伯爵小姐是女巫!”
于是穆拉挨了十鞭子,被关进了板棚里。因为他的妻子被调去边陲镇干活儿还没回来,所以没有人能来照顾他,就把他一个人扔在了那里。
背后的鞭伤火辣辣地疼,穆拉趴在干草堆上,紧紧握着拳头——这该死的地方!奴隶竟然敢说用不着圣水,而监工非但不管,还反过来鞭打了他!
穆拉是不喜欢长云领的。他和他的父母,原本是一个小男爵的奴隶,因为有一次男爵大人骑马摔了下来,是他的父亲扑过去托住男爵大人,免得他脑袋触地,所以男爵大人许诺他们,会把他们一家都放为自由民。
可是没想到,放奴的文书还没下来,男爵大人所在的领地就打起了仗,并且打输了。
因为领主的征召,男爵大人是自带人马前去听令,结果被俘虏了。好在他身上有爵位,只要交纳赎金就能回来。
可惜男爵大人的财产并不很丰富,还以不动产居多,他的儿子舍不得变卖家里的东西,就把穆拉一家子放进赎金名单中,送了出去。
没错,这场仗的胜利者就是冯特伯爵,所以穆拉一家就成了玫瑰家族的奴隶。
穆拉的父亲活着的时候,常常私下里念叨,如果不是这场仗,他们现在就是自由民了。说到最后,他总要压低声音小声说一句:都怪冯特伯爵……
当然这话是小声又小声的,毕竟冯特伯爵现在是他们的主人,诋毁主人的奴隶是要割掉舌头的。然而别人听不见,穆拉能听见,并且他和他的父亲想法是一样的,如果冯特伯爵不带人去打那位公爵大人,或者他不要打赢,那么现在他们就是自由民了,男爵大人说不定还会给他们一小块田地种呢。
然而抱怨也没有办法,他们是奴隶,又能怎么样呢?
父亲开始更虔诚地向主祈祷,希望自己和妻儿死后都能被允准升上光明之山——生前摆脱不了奴隶的身份,也只能期待死后的永久幸福与欢乐了。
再后来,穆拉娶了妻子,领主却跟教会的关系越来越糟糕,以至于教堂里的主教大人愤怒地预言长云领将再次招致“神罚”。
父亲向这里的老奴隶打听到了“神罚”是怎么回事,不禁就忧心忡忡起来,生怕主真的会再次降罪。而且他们都是领主大人的奴隶,如果领主大人有罪,说不定就会牵连他们也不能登上光明之山。
不幸的是,父亲的忧虑竟成真了。教会愤然退出长云领,连教堂都关闭了。那一年,穆拉的父亲在砍木头的时候失足滚下山,摔成了重伤。而穆拉怀孕的妻子被惊吓而提前生产,生下来的孩子像只小猫一般,脸色青紫,哭都不会哭。
没有教堂,穆拉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和刚出生的孩子就一起被主召去了光明之山。没过多久,太过伤心的母亲也在一个冬季离开了人世。
母亲闭上眼睛之前的叹息一直在他耳朵里响——这是主对长云领的惩罚呀,伯爵大人不该对主不敬,不该赶走教会呀……
穆拉也是这么想的。神眷顾贵族,他们才能成为贵族,可是他们反过来却对神不敬,神当然要惩罚他们。
只可怜长云领的领民,还有他们这些奴隶,无辜被连累……
青石城里那些有钱人跟着教堂撤走的时候,穆拉羡慕极了,他也想带着妻子跟他们一起走,可是奴隶是没有自由的,如果想离开长云领,除非他带着妻子当逃奴。
如果只有穆拉自己,他敢拼一把,去教会的人那里求他们带着逃走,哪怕没能成功,最多就是被吊死。可是他的妻子害怕,她不愿意逃跑,穆拉只能放弃计划,继续留在了长云领。
生活让他觉得无望,连教堂都没有了,他甚至连祈祷都不知该去哪里做,也不知道死后是否能够跟父母在光明之山再见。
他也不愿意跟其他奴隶说话,他们都只知道领主大人给了他们饭吃,却不知道不敬神明会招来什么样的祸患,甚至有些蠢货还因为能吃得饱而十分庆幸。
他们根本不知道自由的价值。他们接受了自己生来卑贱的事实。可是穆拉不一样,他牢牢地记得在原来领地的时候,教堂的牧师布道时说的话——在主的面前,众生平等,决定贵贱的不是身份,而是对主的虔诚。
今年初他加入了长云领的商队,终于有了出去的机会。虽然在商队里,奴隶还是被看得很紧,但至少在进入其它领地的时候,他可以再看一看那些圣洁的白色教堂。看着教堂外墙上发出乳白柔光的神术阵,他就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也被照亮了一些。
后来,有一次他利用商队歇脚的机会,半夜偷偷地溜到旁边的教堂门口做祷告,然后就有一个人招呼了他……
想起跟他说话的那个人,穆拉还有些心悸。当时在黑夜之中,那个人就像一个影子一样出现在他身后,黑色的长袍几乎融入夜色之中,脸也被遮在兜帽里,如果不是手上那双白色的手套,穆拉大概根本都不会发现他站在那里。
其实他没有太看清楚那个人的脸,因为那张脸好像被什么撕裂过又缝合起来一样,蜈蚣般的暗褐色针脚,就像他妻子缝补在旧衣服上的痕迹一般,爬在脸颊和嘴角处,吓得他才看清楚就赶紧移开了目光。
而那个人是怎么自我介绍自己的来着?他说自己叫做“面具”,是裁判所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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