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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晓有些茫然,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比自己高一个脑袋的男生,此刻他脸上的表情简直是精彩万分。
一低头,她才发现,西红柿汤倒在了他的鞋子上。
那蓝色的鞋子还挺好看——庄晓并不知道,这种蓝还有个名字,叫北卡蓝。鞋身一边是钩子,一边印着一串英文,因为接受了西红柿汤的洗礼,她只看见“off-white”这个词,以及被染成橘红色的白鞋带。
这鞋都有一股西红柿汤的酸味了。
再看看男生的脸色,是在极力忍耐着。
已经在眼眶边打转的泪水被她硬生生咽了回去,连忙道歉说:“同学,对不起,对不起!”
林仲七都快哭了,这双和ow联名的钩子是他刚买不久的,开学前一天才送到,他敢说,这绝对是全校唯一一双,喜滋滋地穿来学校,没想到还遭此一劫。
那鞋看起来就算去洗,也洗不干净了。庄晓从包里摸摸索索了一阵,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百元纸币。这一百元还是开学前何芳莲给她的。虽然偏心,但何芳莲还是舍不得她,也就大方了一次。
这个钩子图案的鞋庄晓在县城的鞋店里见过,就摆在促销台上,还写着劲爆促销价“99元”。然而她没有注意到,99元的钩子和林仲七脚上这双并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弯钩处还有一个尖尖,被别人戏称为“耐刺”。
“我赔你。”庄晓万分诚恳地用双手递上了一百元人民币。
林仲七愣了一秒。站在他旁边的男生叫庞景则,是他的发小,一看庄晓拿一百元赔偿给林仲七,忍不住笑出了声。
林仲七狠狠地给了庞景则一手肘,指着惨不忍睹的鞋子,哭笑不得地说:“同学,我这双鞋,值一万。”
一万。
庄晓的目光变得呆滞,脑袋好像变成了一台点钞机,唰唰地算着对她来说,一万块钱是个什么概念。
是可以和弟弟去吃很多顿县城里的肯迪基,是可以给爸爸买好几辆新的摩托车,是爸爸妈妈两个人加起来好几个月的工资。
是很多很多钱。
庄晓的身体开始不自觉地哆嗦,颤颤巍巍地保持着双手奉上的姿势,那一百块钱就横在她和林仲七之间,即使是最亮眼的人民币颜色,也变得苍白而尴尬。
周围的人窃窃私语,有些人的脸上还带着讥讽的笑容,虽然他们买不起林仲七脚上的鞋子,但是他们觉得自己很了解钩子,这就已经可以当做嘲笑这个陌生女生的资本了。
话语汇聚成的嗡嗡声,似蜜蜂蛰在庄晓脆弱的内心。
林仲七看着眼前这个女生,她的身子骨很单薄瘦弱,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校服短袖像是睡衣一样套在她身上,上面还留有一道浸染开的西红柿汤渍。被汗水濡湿的碎发贴在她的额前,黑漆漆的眼里噙着泪水,却还在倔强地咬牙忍耐。
“林仲七,要不还是算了吧。你看你现在这双鞋肯定是最独特了,比和lv联名的那双还要有收藏价值。”庞景则状似挺有人情味地说。
“我要你说!”他瞪了庞景则一眼,“算了。同学,你不用赔我钱了。这鞋我送去洗就行了。”
庄晓如同审判时被判无罪的犯人,表情既是对这个善良同学的感激,又是劫后余生的欣喜。她的双手还在颤抖,将一百元放回兜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林仲七。
“我有纸巾。”林仲七摆摆手。
“那我帮你擦吧。”
她乐意至极地蹲下来,膝盖上却又传来阵痛,忍不住像条被打了七寸的蛇一样嘶了一声。
面前的西红柿钩子往后退了一步。
“不用你帮我擦,你还是去医务室看看膝盖吧。”
林仲七的声音从头顶悠悠传来,似乎看破了她捂着膝盖时的痛苦表情。
-
从食堂出来,庄晓没去医务室,而是一溜烟地跑回了折桂楼。
运气差,见识少,没钱。她怎么没看出来那些人用表情对她的评价。
那绝对不是过分解读。老天爷赐给她一颗敏感的心,却没赐给她一副能抵挡这些的盔甲。
她跑进卫生间,站在洗漱台前拧开了水龙头。可水龙头也跟她作怪一般,只是轻轻一拧,那水跟不要钱似的,水流极大,还从龙头和水管的连接处滋了出来,一个猝不及防,全身都被滋上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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