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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六十四章
◎第一场雪◎
知不觉间,果园中的果树光了头,留下了一地黄褐色的落叶,冬天悄无声息地到来了。鸡鸣镇有祭祖的习俗,每到冬至时节,镇上的香烛纸钱总是格外畅销。男人们会拎着贡品和铁锹,在逝去的亲人们的坟头上添上新土。女眷们会在家中做好几道家常菜,点上香烛烧上纸钱,磕上几个头,遥遥祭拜离世的家人。
秦家爹娘的坟就立在后山的山坳中,不大的山坳中数十座坟冢连成一片,里面躺着的都是秦家的先祖。秦易将坟上的荒草扯了,还在每一座坟头上用圆形的泥块压上了黄色的纸钱。风一吹,纸钱哗哗作响,让人觉得莫名地悲伤。
对着坟冢磕了几个头后,秦易转头看向了长跪在身侧的秦朗,默默脱下身上的袄子披在了秦朗身上:“别冻着了。”
去年给爹娘上坟时,秦朗在风中多磕了两个头,当晚就发起了高烧。这一次秦易格外注意,宁可自己冻着,也不想让弟弟再受凉了。
感受到身上传来的暖意,秦朗抽了抽鼻子,偏过头擦了擦眼泪:“兄长,我穿了袄子的,我不冷。”他身上的袄子是新的,袄子中的棉花松软穿在身上轻巧又暖和。这样的袄子,他有三件,今年冬天再也不会冷了。
可秦易还是坚持给秦朗套上了袄子:“穿着。”
两兄弟沉默地跪在爹娘的坟冢前,过了许久,秦朗小声说道:“兄长,爹娘如果还活着,看到我们家现在的日子,一定会很高兴吧?”
去年冬天时,他和兄长还在忍饥挨饿。西北风一吹,屋子里四面通风,兄长出门时就会给他点上一盆火,他就裹着被子蹲在火盆旁边,看到火盆里面的火要灭了,就去回廊上抽一些柴火添上。有一次自己又累又饿睡着了,醒过来时,火盆中的炭火滚到了他的衣服上,烧出了一个碗口大的破洞。
那段日子留给秦朗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冷和饿,他的手指头上生了密密麻麻的冻疮,轻轻一碰就会血流不止。明明身上裹了大大小小的衣衫,可凉意还是从骨头里面渗出,冻得他瑟瑟发抖。他的肚子像是个无底的洞,无论何时都又冷又硬饿得难受……
那时候秦朗特别羡慕邻村的小伙伴,到了寒冬腊月,他们的爹娘就会往家里搬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他们有吃有穿,最重要的是可以对着爹娘任性地撒娇。而那时的他,什么都没有。
可现在不一样了,别人有的东西,他也有了。这一年里,家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破败的屋子不再漏风,他身上有了暖暖的衣服,兜兜里随时都能掏出美味的坚果和糖果。最重要的是,他有书可以读了,通过读书,他不再自卑,结识了志趣相投的同窗,也见识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秦易抬手摸了摸秦朗的头发,去年的现在,秦朗还是个瑟缩的沉默不语的孩童,今年他已经变成了健康聪敏的正常孩子。如果爹娘在世,看到这样的朗儿定会很欣喜:“是的,他们会很高兴。”
“爹娘要是看到姐姐,一定会很喜欢她。”秦朗笃定的说着,语气中却有着化不开的遗憾。他也知道,若是爹娘没出事,兄长也不会为了他放弃从军的想法,姐姐也不会到他们家中。这可能就是书上说的: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空气中飘来了香浓的肉汤味,不远处传来了将军和元帅的叫唤声。秦易对着爹娘的墓碑再次磕了几个头:“爹娘,我和朗儿先回去了,下次再来看你们。”
寒风吹过荒草哗哗作响,像是秦家双亲在回应秦易。秦易对着秦朗伸出了手:“走吧,你姐姐炖了鹅汤,回去就能喝汤了。”
秦朗身体一僵,眼眶中再度泛起了浪花:“嗯……”他怎么会不知道锅里炖着的是什么呢,那是他从小伺候大的鹅。虽说养了它们就是为了这一遭,可是眼看着它们没了性命,秦朗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这份不好受持续到第一口鹅汤入口的时候戛然而止,在山上吹了一阵冷风后,回家喝到了热汤,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而且鲜香的鹅汤比母鸡汤还要好喝,不愧是自己辛苦养大的鹅,就是比普通的鹅好吃!
秦朗一喝就停不下来了:“呜呜呜,好喝……”怎么办,还想再来一碗。
看到秦朗捧着碗喝汤的模样,简嘉差点笑出声。今早看到杀鹅时,秦朗眼眶都红了,结果现在还是没能逃开真香定律。
品着鲜美的鹅汤,秦易同简嘉商量道:“我买好了香烛纸钱,下午同你一起去一趟简家村,给爹娘上个坟吧。”
还是秦易细心,简嘉竟然没想起来这环。两世为人,她好像只给外公外婆守过灵上过香,完全没意识到原来原主的爹娘也需要她这个占了原主身体的人去上香的。
简嘉点了点头:“好,麻烦你了。”
说起原主的爹娘,简嘉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印象,她穿来时,简家的双亲就已经不在了,她只能从原主的记忆中依稀窥探到两位老人的音容笑貌。
马车摇晃着,简嘉靠在车窗旁边看着路边的风景出神。突然间秦易勒马声传来,马车向前走了几尺后缓缓停在了路边。秦易的声音从车帘外传来:“前面封路了。”
简嘉愣了一下:“哎?封路?”这倒是稀奇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为什么会封路?
掀开帘子看去,只见前方拦了两个官差,官差后方的道路上穿红戴绿一大帮人,目测足有上百人。这群人又是打鼓又是鸣锣,五颜六色的旗帜和布幡在风中猎猎作响,看起来又热闹又严肃。
被拦下的不只是秦家一辆马车,路边还有十几位百姓同样也被拦着。秦易跳下马车打听了一番后又回到了车上:“萧清旭带着柳思瑶回柳家村了。”
简嘉眉头一挑,再度挑起车帘看去,果然,前面的那个村子正是柳家村。前段时间她和秦易来这个村上买过稻谷,因而无比笃定。放下帘子后,简嘉感慨着:“太子好大的手笔。”
不愧是古早文男主,给了女主足够的体面和尊荣。太子仪仗都用上了,现在十里八乡应该没人有不知道柳思瑶是他的女人了。
就是,简嘉有些想不明白:“太子的脑袋还没好是吧?如此大张旗鼓,就不怕再被人暗杀?”
当日范夫子一道密函送去了宫中,没过多久,宫里就派出了内侍想要偷偷带走萧清旭。本来太子在民间宠幸了一个女人不算什么大事,萧清旭喜欢,一并带回太子府当个侍妾就得了。可脑子不太好使的萧清旭根本不将传旨的内侍放在心上,他告诉内侍,柳思瑶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已经许了柳思瑶太子妃之位,想要他回宫可以,必须要给柳思瑶名分,以太子妃之礼接柳思瑶入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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