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结果在看完二审判决后,很多人都无语了。
虽然张伟已经被阿毅收编了,但是江湖之中到处都有张伟啊!
好好的一审判决不执行,偏要上诉,你也不看看对面是谁,这下好了,褶子了吧。
好在还比张伟要强,最起码没有改判我方有期徒刑二十年的结果。
大家看完之后自然就开始转发视频,而且不出意外引起了很大的讨论。
主要是这次的情况真的太特殊了。
我国银行的定位本身就很模糊,你说它是商业的,又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职能。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起诉一家银行,虽然只是村镇银行那个情况,但确实值得讨论!
而且还因为,现在征信已经有点被滥用的感觉了,不管是什么公司,都是动辄以征信来威胁人。
再加上征信体系的封闭,一直都给人很神秘的感觉。
而这个案子,相当于将征信的神秘面纱给揭开来。
一些法律相关的网红自媒体已经写出了报道。
很多自媒体都认为,这个案子体现出来最重要的一点是,当金融机构在报送征信之时如果出现错误,比如误报不良征信,那也是侵犯名誉权!
尽管《征信管理条例》这些规定说报错了多少天更改,好像不需要赔偿什么,但这东西叫什么,叫规范性文件。
而侵权需要赔偿这是什么的规定,这是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这是法律的规定!
很多没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效力来说,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而同样,法律肯定是要高于行政法规的!
方大状在这个案子里很明确的一点就是,不去扯什么这部门那部门的规定。
我们直接将其视为两个民事主体,适用民法典就行了。
黄严浩也说过,说征信管理条例这些里面并没有规定说还要赔偿当事人损失。
那谁管你这些呢,我就看民法典!
案子报上去之后本来最高法就要作为新一期的指导案例的,结果一看,这讨论度有点高啊!
而且和过去晦涩的法律不同,这次的官司真的感觉全民都可以参与进来讨论。
这是绝佳的普法好机会啊!
不用说了,加大力度……
至于你那家银行怎么想的,我还需要考虑这个?
于是,原本还有人因为征信是否属于名誉权范畴讨论的人惊讶地发现,网上突然多出了很多大佬的采访。
多数都是五院四系各大高校的政法类教授,属于那种研究法律的大佬。
这下子热度已经沸腾了,因为大佬们同样认为,这案子实在太典型。
没办法,方大状这个案子真的可以说是打在了最高法的心坎上。
民法典的意义太大了,也因此呢,过去一些比较模糊的事现在认定的很清楚。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真的是顺水推舟。
…………
修三代的修真之路 独家依恋 重生后世子忙于追妻 玛丽苏光环加载过度后 帝城阙(女尊) 穿成玄门大佬后我成了万人迷! 有种线下碰一碰啊 马甲全员be后我被迫吊唁自己 真少爷只想当世界冠军[竞技] 厌世,但宠老婆 我生了五个大佬替我去宫斗(清穿) 冬雾尽时 神医千金 错绑退婚流男主剧本后 强宠[快穿] 太宰总是点错中也技能点 特种兵之龙刃 抢来的对象是魔教教主 嫁给落魄反派后 逍遥儿子拜金娘
...
一个热爱网络游戏的痴孩子,二不垃及的真神祝愿下进入了游戏的世界。。。。。。...
一个浑浑噩噩的少年,在阳台吹风不小心掉了下去,死过一次的他,决定开始改变,故事从这里开始,他就是林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