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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个也能卖。”康熙从胤祚手里拿过笔,学着胤祚握笔的姿势,在那张画坏了的纸上描了几下,“确实比毛笔更容易掌握,保成你来试试。”
太子接过后发觉,使用六弟的握笔姿势不是很方便,更准确点来说,是他握毛笔习惯了,握这样的笔不太习惯导致的,稍微花了点时间适应。
然而,适应后画出来的线条依然比不上康熙和胤祚,他也不纠结好坏,随手就给放下了。
“六弟,这个是打算卖给孩童吗?”
太皇太后:“……”
从头到尾,胤祚都没说过要做这个的生意啊。
看到什么新奇玩意儿都想着赚钱,皇家有这么缺钱吗?你们俩可真是被胤祚给带坏了,老太太暗暗摇头。
“年幼的孩童可以用,孩子太小的时候好不学毛笔,这个就还好。炭笔没有墨汁那么容易晕染,不会一不小心就滴墨毁了整张纸,画图的时候也很方便。”
胤祚在那张画坏的纸上写了个福字。
已经许久没有写字了,还是用掌控不太精细的小手,尽管他只要求端正,写出来的这个福字依然有些歪扭,丑得辣眼睛。
强迫症作祟,胤祚接连写了好几个,等福字一点点变得端正好看了才满意收手。
太皇太后给看笑了:“玄烨,胤祚这点可真像你啊。”
胤祚:?
疑惑两秒,突然兴奋,“是汗阿玛的字也写得不好看吗?”
哈哈哈哈,他已经准备好了,等太皇太后一点头承认就开始大笑,一定要把先前被嘲笑的份加倍还回去!
胤祚的所思所想全部表现在了脸上,太皇太后和太子看得笑意吟吟,而康熙的脸微微发黑。
“胡说什么?”康熙捏了捏胤祚的双下巴,察觉手感不错,又搓揉了两把。
“朕当初就是因为年纪小,字写得不好,为了写好才不断地写,写到一百二十遍的时候就很好了。”
胤祚拍走这只占他便宜的咸猪手,听完一百二十遍的来由,顿时嫌弃撇嘴。
“一个字得写一百二十遍才写好,汗阿玛你也太笨了点。”
“嘿,你这臭小子。”康熙当即撸袖子,做势要打屁股,“你小子真的是一天不打就作妖,三天不打就上天啊!”
胤祚反应也快,康熙刚撸袖子,他就跳下椅子,跑到太皇太后身后躲起来。
确认整个人都被太皇太后挡住了,再探出个小脑袋来,吐舌头,做鬼脸,撩拨老虎胡须,“打不着,略略略!”
康熙:“……”
太子:“……”
太皇太后哭笑不得,用“你怎么就这么皮呢?”“爱新觉罗家也没谁这么皮啊!”的眼神看着胤祚,“你就爱气他。”
“乌库妈妈的说法不对,我这不是气他,是喜欢他呀!”胤祚绷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要是遇到不喜欢的,哼,看我会不会跟他说话?我只会跟亲近的人调皮好吗?”
听起来有点道理。
问题是……康熙鄙视他:“至今为止,朕可没发现你有什么不喜欢的人。”
“谁说的?”胤祚想找个现成的例子出来反驳他,结果想了一圈,还真没想到。
不是没有不喜欢或者讨厌的人,只是那些人不在大清,说出来也没用。
他的反应慢了好几拍,立马被康熙揪住小辫子:“看吧,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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