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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正英眼底卧着柔柔笑意:“他有本事嘛,我是栽在他身上啦。”
等江去雁出来已经是大不一样。他换了一件泥金缎回字纹底的长袖旗袍,手臂上拥着一条黑毛披帛,衬出清透的雪肤,整个人好似金屏上绣的一支玉兰花。
酒保识得讨巧,现成的玉兰是找不到了,到餐厅的大瓷瓶里折了一朵白色蝴蝶兰递给关正英,关正英便拿着花走过去,将那花别在江去雁的耳鬓上,亲吻他的嘴角:“真是好靓。”
江去雁有点得意,他挽着爱人的手滑入舞池。
歌曲放的是关正英最喜欢的《烟雨凄迷》,陈百强真声寂寞但倔强,好似他这个矜持的人。
这是一首44拍的慢曲,正适合跳Blues。Blues是交谊舞的一种,又叫慢四,适合节奏悠闲平稳的曲子,且舞步简单,没有复杂变化,与平常走路的出步条件差不多,更容易新手掌握学习。舞蹈的风格也从容、文静,跳起来体力消耗不大,适合眷侣们在舞池里一边摇摆一边交谈,享受耳鬓缱绻的情好之意。
江去雁一只手握着关正英的腰,一只手被关正英握在手里,一开始只能低头看着两人的交错脚步,他没穿高跟鞋(倒不是高跟鞋对他来说太夸张,做模特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穿过,只是没有借到符合尺码的鞋子),而是着一对女式的平底黑布鞋,在狭窄幽暗的视线里,关正英的脚和他的脚碰到一起,然后又分开,再碰到一起,再分开,在七彩珐琅吊顶的如同霓虹一样的光里像两尾黑鱼在水里交缠。
“叻了,学得很快啊。”关正英在耳边表扬他。
江去雁能感受到对方的嘴唇若有似无地蹭过他的耳畔,如雨巷里迷幻的烟气,“你教得好嘛。”
关正英拉着他的手让他转了个圈,又回到自己的怀里:“你钟意我们就时常过来跳。”
江去雁抬起脸来,他们自然而然地接了个吻。
黑胶唱片机里面陈百强在唱——
一天一天
叠成陌生与悔恨
终于终于
默然遥远难再近
烟雨凄迷伴我独行
昏暗街头你似梦幻般飘近
捉紧你呼吸渐深沉
迷糊地世界已渐暗
而寒雨纷飞湿透身
……
江去雁从歌里面听出一些心声:“Danny这把声音真是挑不出毛病,难怪你对他情有独钟。”
“我有他所有的唱片,是香港唯一一个我觉得值得珍藏所有唱片的歌手。”关正英摇晃着身体说,“很长时间这张唱片就放在我的办公室里循环来播放,最爱的还是这一首。他的声音真是好独特,既自然又清晰,毫无矫饰,仅仅运用明暗和强弱的变化就能把一个人行走在雨巷里那种惆怅的感觉唱出来,听得来就好似我自己都是歌里面那个人一样。”
陈百强一生令人唏嘘,已经不仅仅是娱乐圈的事情,而变成全香港人心里的一个痛点。
江去雁叹惋道:“他实在是一个有才华又有风情的艺术家,不进入这一行真是浪费,但就是进入这一行,才认识了何超琼,才有后面的悲剧。如果他们两个不认识,可能都不会这么痛苦。如果不是何超琼先认识了他,她同许家的婚姻可能也不会显得那么难熬折磨。”
“其实我觉得他们已经算幸运的了。”关正英的观点不一样。
江去雁问:“点解?”
关正英思忖道:“这个世界上,最后有情人终成眷侣的其实是少数,似他们这样不仅有情,而且灵魂能够共鸣同声的知己,则是少数中的极少数,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这种缘分能维持下去是一种奇迹来的。大部分的人都是差不多过过日子就算了。”
江去雁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
“他同何超琼,本来就不可能在一起的。Danny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清正风华,在何家那个残酷的环境里面是生存不下来的,不要说何家,在娱乐圈能长久地生存下来都不易。Pansy那阵子还没有权力,她又保护不了他,自保都是难题。他们不在一起,反而是为他们好。”
“也是,如果在一起,可能Pansy都走不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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