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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天出门没有乘轿,马却是必备的,和美利坚某位总统重名的马夫胡佛一手拎着水火棍,一手牵着匹枣红色骏马跟在最后,銮铃轻响,引得不少路人侧目,胡小天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胡佛在这里也只有为我牵马的命。
胡家少爷的身上有着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怪癖,比如他喜欢穿着一条内裤躺在庭院中晒太阳,非要把一身白净的皮子晒成小麦样的棕黑色,又比如他新近让人在后院挖了一个池塘,里面既不养鱼虾也不种荷花,用青石砌得方方正正,然后每天抽时间脱了衣服在里面游来游去,吓得丫鬟婆子都羞于前往,每每经过过那里,也是尽量选择绕行。实在绕不过去,也得把眼睛给闭上,因为这件事,丫鬟婆子经常有人被廊柱撞得鼻青脸肿。
最离谱的是,他还在院子里的大树上挂上了几个大小不同的沙袋,没事就冲上去又踢又打,有如发疯,直到折腾得筋疲力尽汗流浃背才肯作罢。
胡家家大业大,有马车,有软轿,也有成百匹骏马,可这货有限的几次出行都是选择步行,至于这匹枣红马,几乎每次都是胡佛牵着走再牵着回来,很少见他骑过。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这位少爷是个喜欢折腾自己不懂享受的人,虽然恢复了神智,虽然能够开口说话,可这脑筋仍然很不正常。对胡家来说,一个傻子即便是变成了一个疯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经历再坏又能怎样?
翠云湖畔游人如织,湖水平整如镜,水色碧绿,下午的阳光照在湖面上,银光如锦。一排排的游船画舫正在湖心移动,惊起的鸥鹭不时从栖息的湖面飞起,舒展白色的羽翼,在春日温润的天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银色弧线。
胡小天的目光被这春日美好的景致所吸引住了,白云倒映在湖面,他看到游鱼在白云里穿行,鸟儿在湖水中飞翔。
一艘艘兰舟和画舫内不时飘出悦耳的丝竹之声,偶尔会夹杂着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在深闺中闷了一个冬天的女孩儿也忍不住借着踏青的名义出来透气,湖畔上也有无数学子游览踏青,也就是常说的体验生活,当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着体验生活的名义趁机猎艳。
有猎艳的公子自然就会有怀春的少女,这样的季节,原本就是个容易萌发情窦的季节,胡小天望着身边擦肩而过的青春少女,或美貌妩媚,或青春可人,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满了女性的魅力。再想起和自己定亲的李家女儿,据说瘫痪五年,而且容貌奇丑无比,刚刚因为春日景致好转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恶劣起来,真要是守着这么一位瘫痪病人过上一辈子,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前方的人群突然变得慌乱起来,人们纷纷向两旁避让。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响在春日温暖的空气中,青石筑成的道路和马蹄撞击出极有韵律的节奏,道路两旁霏霏细草在震动下微微颤抖。
一位红衣小妞骑在一匹胭脂红的骏马之上,朝着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来,她一边奔行一边呵斥道:“让开,让开!”说时迟那时快,转瞬之间已经来到胡小天的面前。
胡小天因为刚才正想着心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眼看骏马就要撞在他的身上,那红衣小妞眼疾手快,雪白的纤手用力勒住马缰,胭脂马止住高速奔驰的势头,不由发出一声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几乎要原地站立起来。
马蹄骤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蓬!的一声巨响,距离胡小天不过两尺的距离,当真是惊心动魄,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迟疑,马儿肯定要将胡小天撞飞出去。
胡小天身后的家仆吓得一个个面无血色,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位宝贝少爷,如果少爷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尚书大人一定要将他们扒皮抽筋。
胡小天也被这突然出现的意外场面给吓了一跳,抬起头,却见那少女身穿红色箭袖对襟武士服,外披翠纹织锦羽缎斗篷,红色灯笼裤,外罩镂空金挑线纱裙,黑色薄底绣花马靴,头上束着垂鬟分髾髻,黑色秀发分成两股,结鬟于顶,不用托拄,自然垂下,束结髾尾、垂于肩上,宛如春燕之尾,眉目如画,配上她的这身装扮当真是娇俏可人。
胡小天看到这小妞,打心底萌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美女嗳!因为曾经经历的二十八年潜心工作和业务,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因为对自身婚约的不满,因为阳光明媚的春日人心思动,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因为他压抑两世的雄性荷尔蒙起到了作用,所以这货对美女变得格外敏感。
如果李家小姐生成这个模样那该有多好?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结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闲自在地混上一辈子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那红衣小妞俏脸绯红,因为刚才的一路狂奔,也因为胡小天色迷迷看着她的缘故,这是个讲究君子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是个非礼勿视的时代,同样也是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
红衣小妞原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这厮肆无忌惮地盯着看,心头火气顿时就上来了,扬起手中的马鞭照着胡小天劈头盖脸就抽了过去,娇叱道:“无耻之徒,有什么好看?”
胡小天也没想到这红衣小妞居然会出手伤人,仓促中抬起手臂挡了一下,马鞭抽打在他的手臂上,啪!的一声将胡小天的外衫抽得撕裂开来,在他手臂上留下一条长长血痕,火辣辣好不疼痛。
四名家丁一看这红衣小妞竟然敢出手伤人,而且打得是他们少爷,马上一拥而上,最先冲上去的是梁大壮,他是胡小天的贴身家奴,主子遇到伤害的时候,他当然要冲锋在前。红衣小妞武功不错,手中马鞭如有神助,指哪打哪,打得几名家丁苦不堪言。
胡佛虽然最后才动作起来,可是他的手段却是最为高明的一个,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这货悄悄绕到胭脂马后面,挺起水火棍照着胭脂马臀部中间的位置狠狠捣了进去,三尺长的棍子顿时戳进去了大半截,胭脂马痛得蹦跳嘶鸣起来,胡佛养马多年对马儿的脾性了解得极其透彻,让一匹马听话不容易,可要是让一匹马不听话,他能找到成千上万种方法。
红衣小妞的马鞭虽然抽得威风,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坐骑会被人暗算,突然发疯,娇躯被那匹胭脂马猛甩了出去,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去。
胡小天挨了那一鞭子,至今还疼痛不已,没等他恢复过来就听到那红衣小妞一声娇呼,从胭脂马上飞了出去,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在空中飞行的动作还真是好看,如同天外飞仙一般,在空中连续完成了一连串优雅曼妙的转体动作。
可无论中途飞行得如何美妙,最终还是要落地的,地心引力!牛顿早就证明了这个道理。胡小天的目光追随者这小妞的娇躯,期待看到一幕脸部着地,鼻青脸肿的场面,谁让你丫抽老子来着?戾气,胡小天最近的戾气好像出奇的大。
红衣小妞到底没让胡小天诚心如愿,飞行距离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飞离马背、飞越青石道路,飞跃湖边的茵茵绿草,直奔波光粼粼的翠云湖而去。
第一章【奸臣之子】(下)
胡小天暗忖,难不成这小妞会轻功,要将计就计来一个凌波微步不成?到底是美女啊,连摔跤都摔得那么拉风。
当红衣小妞看到身下湖面的时候,她发出了一声足以震裂现场不少人耳膜的尖叫,然后以一个反身转体跳水的动作扎入了翠云湖中,这落水的动作很不到位,明显是屁股先接触水面,激起一大片白花花的水花,两只在不远处游泳觅食的鸭子很无辜地被浇了一头一脸的湖水,可怜兮兮地望着泛着水花的湖面,扭着肥硕的屁股迅速游走。
现场突然就静了下来,周围游人闻讯赶来,一个个贵介公子文人墨客,向那红衣小妞落水的地方指指点点,摇头晃脑,可并没有一个人主动跳水救人。
胡小天当然也挤了进去,四名家丁帮着他挤开周围众人,来到湖岸第一线,绝佳的观景位置。
水花真大啊,真是看不出,那红衣小妞落水居然能够引发这么大的动静,屁股入水果然是跳水大忌,明显压不住水花啊,这样的水准若是参加奥运,准保评委齐刷刷地亮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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