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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就是萌鬼啊。
充气娃娃如是说,眨了眨两只漫画里才有的大眼睛。
你?你?占据了充气娃娃的身体?
对不起,我以为你会喜欢的,偶像。
我把充气娃娃放到沙发上,远远看着她说,这样会吓死人的呦!
可是,我不想自己永远只是个手机。我更喜欢自己是个女孩。如果,我钻到某个人身上,就会侵占她的肉体,驱赶原来的灵魂,这不太道德吧?我还是要做一只有道德底线有正能量的鬼。因此,我只能使用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想来想去嘛,还是充气娃娃比较可爱,至少,看上去很像真人哦!说实话,我在网上一眼就相中了她,因为她长得很像我哦——生前的我。
你哪里来的钱?
充气娃娃弱弱地说,我早就破解了你的支付宝密码。
给跪了!谁让我把萌鬼的手机放在我电脑台底下的抽屉里。
但还有疑问,你死亡的时候才十六岁,哪里知道充气娃娃?
因为那是我爸的最爱。萌鬼充气娃娃表情忧伤,嘴角也耷拉下来说,我的爸爸妈妈啊,在我七岁那年就离婚了。我妈给我爸戴了绿帽子,重新嫁人,远走高飞,好多年没联系过了。我爸呢,一直没有再婚,充气娃娃代替了老婆。我家房子不大,却摆满了充气娃娃,各种年代各种品牌以及各种女优,简直是后宫粉黛三千人,可以办个充气娃娃博物馆了。多年下来,我爸也花费了几十万——却比讨个老婆便宜得多!想到一旦会有个后妈来虐待我,我就对充气娃娃充满了好感啊。
你下辈子想做个充气娃娃?
在成为王思聪的女儿之前,也只能如此了哦,亲。
她又眨了眨眼睛说,偶像,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可以用我。
我却想起聊斋中大量恋尸癖故事,有篇《爱奴》:男主爱上女鬼,刨开她坟墓发现“颜色如生,肤虽未朽,衣败若灭”,便将女尸带回家,“尸即自起,亭亭可爱。探其怀,则冷若冰雪”“乃构精舍,与共寝处。笑语一如常人;但不食不息”。有次男主喝醉,强把酒灌入她口中,结果她吐血倒地身体腐烂,男主“哀悔无及,厚葬之”。
我不想让她变成爱奴。
你是个好人,充气娃娃说。
想问你个问题——你没有过吧?
男朋友?
我点了点头,避开充气娃娃直勾勾的眼神。
没有,我的第一次是被强奸的,也是最后一次,然后就被杀掉分尸了。
我会为你报仇的。
不过嘛,我这个塑料组成的身体,有没有被人用过,就不知道了,你收到的包装还好吧?是你第一个开封的吗?
住嘴!
好吧,但,你能带着我去逛街吗?我是说,带着我!
不是……哦……不是……要我带着充气娃娃去逛街?
对啊,我有一种感觉,杀害我的变态,仍然在这座城市活动,我一定有机会再见到他的。
犹豫三天,我把充气娃娃关在卫生间,最终决定开车带她出去转转。
那一天,阳光灿烂的日子,秋阳耀眼,梧桐苍翠,歌颂祖国,繁荣昌盛。
我把充气娃娃放在副驾驶座,给她绑好安全带。不管是路上行人,还是看摄像探头的警察,都会认为我载着个洛丽塔出行。车子开过大街小巷,萌鬼在座位上摆各种POSE,放下车窗照着反光镜,欣赏自己动人的美貌。要是给她一部手机,简直就要剪刀手自拍了。
带我回家吧。
萌鬼如是说。
好吧,我刚要掉头,她说不是回你办公室,是回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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