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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莫晗还是那根烟按进了烟灰缸里,她伸手揉揉他的头发,一副老生常谈的口气,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爱把自己装得多么成熟,“抽烟喝酒,这两样东西男孩子必须练练,不然以后怎么闯荡社会。”
男人的头不能摸,尤其是被女人。这一点周远安也不例外,他不露痕迹地皱起眉头,往旁边躲了躲。
莫晗看着他,莫名其妙叹了口气,几秒后把手收回来,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李越海说得对,我不能把你带坏了。”
周远安因为这句话而多看了她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半小时后,Unicorn乐队的表演结束,轮到莫晗接班了。她站起身,把手包丢给周远安,微笑着说:“帮我保管一下。”
走到舞台前,莫晗从李越海手里接过吉他,后者拍拍她的肩膀,挑眉说:“看你的了。”
莫晗很淡地笑了笑,在高脚凳上坐下,一边调试琴音。
唱歌只是莫晗的业余爱好,她没有受过任何专业培训,连吉他都是李越海教的。幸好她在音乐这方面还算有天赋,李越海一点就通,不至于撑不起台面。
莫晗一袭黑裙站在舞台上,酒吧里游移不定的灯光将她的脸照得忽明忽暗,更显神秘妩媚。她单手握住麦克风,先是例行的简单自我介绍一番,接着才开始拨弄琴弦,悠悠唱了起来。
莫晗的嗓音比较轻熟低沉,唱法也很随意自然。如果没有客人点歌的话,她唱的多是一些慢节奏的抒情歌,娓娓道来,能使人的心平静下来。
当然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高音她唱不上去。
一首《电台情歌》之后,周远安拿起手机给一直在等他的人回短信。
“我在酒吧,莫晗也在。”
“……真的?”
“嗯。”
“让我看看照片。”
周远安犹豫了一会儿,打开手机摄像头,对准舞台上的莫晗,按下拍摄键。
那一瞬间莫晗似乎有察觉,转过头来,朝这边笑了一下。
只不过一桌桌人群挡住了坐在角落里的周远安,莫晗并没注意到他在做什么。
照片发出去后,周远安慢慢垂下眼睛,一言不语地看着手机屏幕里长发披肩的女人,。
今天莫晗穿了一条剪裁利索的贴身小黑裙,露出引人遐想的锁骨和肩头,脚下是一双镶着水钻的高跟鞋,光彩夺目。
那样精致名贵的高跟鞋会穿在莫晗身上,周远安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在他初中时代的那段记忆里,大家都还是只会一味死读书的年纪,班上的这个女孩就已经开始注重打扮了。
她的嘴唇总是涂抹得跟别人不一样,泛着水润的红光。
那时候学校规定要穿校服,每个人都穿得一模一样,莫晗为了标新立异,只能在鞋子上秀花样。她的每一双鞋子都价格不菲,牌子也换得应接不暇。后来,班里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开始效仿她的风格,并且还要互相攀比一番。
现在回想起那段年少轻狂的时光,只觉得不可理喻。许多事物无论是俗是美、是善是恶,十几岁的他们都还不具备足够的自我判断能力,更多的是盲目从众。
而莫晗,无疑就是那个最具影响力的带头者。
如今的莫晗十九岁,行事似乎比那个时候更加张扬了。
她的事迹在整个一中可谓耳熟能详:吸烟喝酒、打架旷课、考试作弊、扎老师的自行车车胎,样样都有她的大名。
她跟李越海并称一中最让老师头疼的两个问题户,所以一到高三就被那群老狐狸撵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学美术了,眼不见心不烦。
虽说莫晗做尽了所有“不良少女”会做的事,但唯有一条恶习她没有上过榜,早恋。
原因是什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只有她自以为还藏得很深——
她喜欢李越海,但李越海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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