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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还喜欢他吗?
这个问题,就连姜抒以自己都说不清楚。
经过了年少那个会将所有心思都放在暗恋上的、下意识就轰轰烈烈的时期,究竟还会不会对喜欢一个人这件事抱有热忱——
她不知道。
姜抒以甚至对自己居然会喜欢上周嘉蘅这件事,都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议。
毕竟在她的认知中,大多数的青梅竹马,最后的归宿都是成为普通的朋友。
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产生这种异样情愫的?
如果她没记错,大概是高中那会儿的班级篮球赛。
他向来很擅长这种项目,回回篮球赛都是所有人眼中的焦点。
姜抒以也会去看他的比赛,每当听见他进球时周围女生尖叫欢呼中夹杂的爱慕,她总会无语地想,他不也就两只眼睛一个嘴巴吗,能跟其他男人有什么不一样?
真正感受到不同就是篮球赛那时候,具体是哪一年不记得了,他比赛打到一半,跟她说不想喝常温的矿泉水,让她跑腿去买瓶冰的。
她本来是不想惯着这人,但他说请吃雪糕,她就无奈屈服了。
回来时恰好又是中场休息。
她从入口处进入篮球场,恰好看见他单手脱下上衣,利落往下一甩,走向她时,能清晰看见汗水沿着硬朗的肌肉纹理往下流。
于她而言,周嘉蘅就是一道固定公式,眼睛鼻子耳朵嘴,每一个部分她都烂熟于心,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罢了。
偏偏这一刻,她好像十几年来第一次看清楚了这个名为“周嘉蘅”的人的相貌——
唇线仿佛天生就会微微往上勾,耷拉着眼皮时,总有一种似笑非笑的慵懒感;少年赢得比赛时,桃花眼里会夹杂着如今几乎难以见到的兴奋与桀骜,朝她伸出手时,看上去就像是向女友要抱抱撒娇的大男孩。
热烈又美好。
换做平常,她早就嫌他臭让他滚了,结果那天不知怎么了,她突然就挪不动腿,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也不敢一直将目光放在不该放的地方,就连呼吸都莫名其妙地屏住,傻了吧唧地等他走过来。
虽然这么说真的很俗套很俗套,但那一瞬间,她突然觉得自己能get到这个名为周嘉蘅的少年,与其他男生不一样的地方。
就像是现在很流行的,用来形容边牧的一句话——
男人是男人,周嘉蘅是周嘉蘅。
当然,如果现在让这狗男人知道她拿这句话形容自己,一定会冷笑着让她滚。
而此刻,他也如同那日般朝自己伸出手,只不过少了那几分溢于言表的情绪,只有几分不知被谁惹出来了的恼意。
“起来,待会该涨潮了。”
姜抒以“哦”了一声,慢慢吞吞握住他的手,撑着力道爬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沙子,接着忽地想到了什么,“周嘉蘅。”
他没回身,像极了闹别扭的小孩:“干嘛?”
“我吃太饱了。”她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不想走路。”
小姑娘说这话时,尾音拖得有些长,落在不知道的人耳中,还以为是在同男朋友嘟囔着撒娇。
周嘉蘅沉默了两秒,冷笑。
“怎么,还要我找人用担架抬你吗?”
姜抒以:“……”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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