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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做饭刻意做少的,一般都是预留多一份,就怕吃不饱,朱迪是算好了陆飞英的食量后才抓的咕噜兽。
陆飞英闻言眉头微皱,“浪费食物可耻诶。”
想了想,兔兔点了点光脑,问道,“猪弟,你之前说光脑可以通话对吗?”
“嗯。”朱迪有不妙的预感。
果然——
“那我们邀请封大哥来一起?”对于陆飞英来说,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
朱迪的脸黑了,他说的管够,可不是这样子的管够!
“猪弟你放心!封大哥可以吃猪肩肉!”那个是除了里脊肉和排骨外,口感最好的肉。
朱迪简直气笑了,“陆飞英,那你呢?”
蠢兔子,你把自己排在哪里?
陆飞英抬起俊美的脸,迷惘地看着对面的金发青年,“什么我?”
朱迪绿湖一般的眼眸深深地看了蠢兔子几眼,看他根本不明白,也不打算再说了,“算了,没什么。”
他抬手将陆飞英引虫注意的毛绒耳朵压下,大提琴一般优雅的声音丝毫不客气,“我狩猎的咕噜兽,分配由我决定。”
“里脊肉给你的蠢狗一份,其余的,你想吃哪里就吃哪里。”
“我……”陆飞英还想继续反驳,被朱迪直接打断了。
“这么大一只,你那蠢狗吃不完所有的里脊肉,我也吃不下所有的排骨,你的封大哥也吃不下所有的肩头肉,只有你——”
“才吃得下。”
这头传说中的星级咕噜兽,本来就是留给蠢兔子的。
陆飞英这时候才恍然,他转身看着咕噜兽——这只大城市的“猪猪”。
灼热的火光炙烤得他的脸部微微刺痛,神情有点恍惚。
原来,在大城市,是想吃哪里就吃哪里的吗?
他好像没有这样的概念。
小时候,一只瘦弱没几两肉的鸡,它的全身被划分成完整的各个部分,被分配给不同的人——鸡腿,鸡胸肉,翅膀,鸡杂,鸡头,鸡脖子,鸡屁股。
模糊的记忆中,第一顿,他吃鸡腿,爷爷吃翅膀,爸爸吃脖子,妈妈吃鸡头,发财吃鸡屁股。第二顿,他和爷爷吃鸡胸肉,爸爸妈妈吃鸡杂,发财吃鸡骨头,第三顿,他吃鸡胸肉,爷爷爸爸妈妈吃米饭,发财吃鸡骨头。第四顿……
就这样,一只拔除鸡毛以后巴掌大都没有的鸡,会被珍惜地吃几天。
陆飞英眸光闪动,红色的篝火他倒影在他的瞳孔中。
父母去世后,陆飞英懂事了,再也不愿意独享鸡腿了。
由此两人一狗经常争执不下,就是不肯自己吃,最后鸡腿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沾满了灰尘……
原来,鸡腿是可以分的啊。
当时到底是为什么,没有分呢。
莫名的,陆飞英的眼眶微热,为了小时候的爸爸妈妈,为了总说自己咬不动肉的爷爷,为了总是表示自己喜欢吃骨头的发财。
此时一个温热的手掌揉了揉他的脑袋,耳边响起了熟悉的声音,“蠢兔子,再烤下去咕噜兽都要糊了,给你的封大哥打电话吧。”
“嗯。”被朱迪这么一打岔,陆飞英伤春悲秋的情绪顿时淡化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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