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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分寸拿捏得十分到位,既能让众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又不会让众人反感她打广告。
而且,旗袍在后来能成为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自然也说明了它的市场所在。
所以在宴会结束后,好几个人都与姚容下了订单。
贝涟说要帮忙,也是十分尽力,回到报社后亲自动笔写了篇文章,以十分客观的笔调,详细描述了旗袍在宴会上引发的轰动。
至此,旗袍开始流入市场。
当第一个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前往火凤凰服装厂购买旗袍,就会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当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出席宴会或出席沙龙时穿旗袍,穿旗袍就会形成一种潮流。
早已为此筹备多时的火凤凰服装厂,成功吃下旗袍市场的第一口蛋糕。
当其它大大小小的服装厂和裁缝铺子发现了其中商机,跟着入场时,姚容已经成功与百货大楼谈成合作,在百货大楼租下一个门面,专门用来展示和售卖旗袍。
姚容一点儿也不着急。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只要火凤凰服装厂以后能够稳住客源,不断推出新款旗袍,那旗袍市场越做越大,对于火凤凰服装厂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月底时,姚容收到了周绮怀的信,从信里得知了一个好消息。
旗袍之风已经从沪市传到了北平。
这说明旗袍这种服饰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传遍全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姚容的事业一帆风顺时,叶鹤栖也写完了整本小说。
思考许久,叶鹤栖接受了姚容的建议,放弃了《庄周梦蝶》这个名字,而是改为——
《长城里的人民》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生活在新长城里的人民的故事。
我们看见他们的故事。
而“我们”,是构筑新长城的一块砖。
第269章从现代回到民国24
姚容照例是小说的第一位读者。
叶鹤栖的文笔,放到那些文坛大拿面前还只是班门弄斧,但比《火凤凰》时期要进步了不少,写得极富画面感。
小说里面提到的许多现代事物,要整体框架有整体框架,要细节特征有细节特征。
而且在写这本小说时,叶鹤栖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她没有将自己当做穿越者,而是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记录者。
最让姚容觉得好笑的是,叶鹤栖还在小说里面“夹带私货”——
借主人公的口,说旗袍是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
主人公同学的妈妈穿了一条火凤凰服装厂定制的旗袍去参加家长会,可把众人羡慕坏了。
……
姚容指着这一段,边笑边说:“这个广告打得是不是太明显了些?”
叶鹤栖要的就是明显:“写得太隐晦了,别人看不出来我在打广告怎么办?”
姚容哈哈一笑,被她说服了:“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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