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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婆婆正缝着双袜子,她这些日子,利用空闲的时间已经缝好了两身衣裳,衣裳可以缓缓再缝了,先把鞋袜缝出来。
“林婆婆,吃玉米。”
珍珠从敞开的房门走了进去,把玉米递了过去。
林婆婆忙放下手里的针线,站起身子谢过。
“林婆婆,下雨天,光线不好,做针线伤眼,等天气好再缝吧。”珍珠瞧了随口劝道。
小姑娘边啃着玉米边说话,林婆婆有些迟疑。
胡姑娘是个很好的姑娘,只是有时候,太过散漫了些。
听闻,她的未婚夫家是个有品级的官员,她这样的性子会不会被夫家人嫌弃?
林婆婆有些忧心。
第四百四十一章可曾安好?
珍珠不知道,林婆婆已经开始替她忧心嫁人以后的事情了。
她依旧笑眯眯地啃着玉米,然后示意林婆婆快吃。
林婆婆挤出笑容,慢慢啃食。
她在胡家住了半个多月,渐渐适应了胡家的节奏。
胡家人,是前几年才开始兴旺起来的农户,没富裕之前,一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自然没有什么规矩而言,一家里人都挺随意和善,没有什么特别讲究的地方。
林婆婆的活计也不算多,主要是喂牲口洗衣裳清扫院落等。
做完活后,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想干什么都随意。
最让林婆婆惊讶的是,胡家一家人都识文认字,胡姑娘送她那本白本子能派上很大用途,这让她内心安定不少,有什么问题都能很好的解决,而不是比划半天,仍然不知道她在表达什么。
她吃过太多这样的苦头,毕竟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人是识字的,特别是妇孺女子,更是稀少罕见。
像胡家这般,老少妇孺都识字的人家更是凤毛麟角。
林婆婆会识字是因为在宫里待了十几年时间,跟着一位同院的老嬷嬷学习的,那位老嬷嬷出身耕读世家,从小跟着父兄读书认字,可惜家道中落,被迫入宫,因为能读会写,在宫中混得不错。
林婆婆分到了老嬷嬷身旁,一直跟着服侍左右,时间久了,老嬷嬷对她有了情分,便开始教她读书识字,她亦知道机会难得,学得很是认真。
而胡家之所以个个都识字,是因为胡姑娘硬让胡家人跟着秀才娘子与凌老先生学的,说人生百年,花上几年时间习字读书,既能开阔视野,又能增长见识,看待事物的眼观亦会不同。
这些话都是潘雪兰告诉她的。
胡姑娘真是个有远见的女子,林婆婆深感敬佩。
这段时间,林婆婆每天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都感觉像在做梦。
她在刘胖子那帮工时,每天有忙不完的活计,天亮干到天黑,中午给一碗厨房剩下的饭菜,那时,那一碗剩饭剩菜已经是她最好的一餐伙食了,刘胖子先头给的工钱,全得存起来交租子,要不她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不能说话,年纪又大,眼神也不好了,绣活绣不了,干活没人要,林婆婆觉着自己没几年好活了。
她去刘胖子那讨要工钱的时候,口袋里只剩最后几文钱,要是要不回工钱,过不了几日乱坟岗上估计就要添新的亡魂了。
好在,她遇到了好心的胡家姑娘。
林婆婆看向珍珠的眼神满是感激。
珍珠就有些待不住了,林婆婆人还是不错的,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做事认真,潘雪兰交代的事情,说一遍基本就能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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