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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差点被炸死。玩这手,没想到龙戬的手下居然如此忠心。”马修斯从浓烟中走了出来。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一个穿军装的人问他。
“所有人都出动,龙戬肯定会去海边,把重武器摆在那,发动城里所有的警察封锁海岸线。武装部队全部进森林,能活捉尽量活捉,捉不住就把他干掉!我们有1.7万人,他就算有通天之能也不可能逃得掉。”
“明白!”
森林中。
“他们已经追过来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头跑。我把他们引开,你找机会去原定接头点找蓝鲨他们,短时间他们不可能完全封锁海岸,找到他们后来这里接我。”龙戬指着电子地图上的一个位置说道。
“是!”血灵一如既往的相信他。
随后龙戬朝追兵扔了一颗炸弹后迅速朝森林更深处跑去。等追兵都朝龙戬的方向追过去后血灵快速奔往朝接头地点,此处离海边仅有十多公里,这也是血灵之前选择来这里的其中一个原因。
龙戬的奔跑速度远超常人,但毕竟还是人不是汽车,无法长时间保持极速,跑了几分钟后他跳上一棵大树,尽量压低声音喘着粗气。歇了一会儿后他打开自己墨镜上的热成像装置看了看远处,一滴冷汗从额头上流了下来。
一眼望去除了树就是人,根本数不清,这阵仗,也就是血灵这种从不说废话的人,身边但凡换个人刚才自己提出要兵分两路对方肯定会问自己行不行。别说别人,他自己现在也有点怀疑他能不能顺利到达那个位置。
今晚没有月亮,自己这件特制的风衣又可以隔绝热成像,这里的树又密,对方靠眼睛肯定找不到自己。问题在于对方有军犬,可以通过气味来找,被发现是迟早的事。想到这里龙戬拿出一个小型榴弹发射器,对着离自己位置最近的军犬就是一炮,随后纵身一跃跳下树后再次狂奔,背后是震天的枪声。
自己先对方一步进入森林,必须保证领先对方一段位置,否则以对方的人数,一旦被包围那可真是插上翅膀也飞不走了。
然而龙戬速度再快也没有超过人类的范畴,人是不可能跑得过狗的,尤其在茂密的丛林里。龙戬没跑多远就被几十条军犬追上了,无奈之下龙戬只得抽出长刀,一刀一个狗头,同时继续向前,只要保证自己不被扑倒就行,反正自己全身上下都是防弹的,狗牙也咬不穿。
可这群狗并不笨,被杀了几只后开始和龙戬保持距离,同时大声咆哮给军队报信。龙戬尝试了多种办法依旧无法甩掉它们,他今天才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如蛆附骨如影随形。
不行,得把这群狗干掉才行,龙戬停下了脚步。刚停下他的腿突然就被一股巨力缠住了,这股力量顷刻间拽倒了他,那群狗见状兴奋的扑了上来。顾不上其他的了,龙戬抬起步枪一通扫射,逼退了狗群,接着一刀砍断了缠着自己腿的东西。这时他才看清楚缠住自己腿的是一条蟒蛇,可能不小心踩到它了。高压的精神状态让他忽略了一件事,这里是原始森林,有很多危险的野生动物。
起身后龙戬换了弹夹继续扫射,一直到把狗群杀光,但追兵的子弹很快打了过来,龙戬扔下空枪转身就跑。他之所以选择这个方向是因为前方有一条接近十米宽的河,想躲避军犬只能找水。本来想游过去的,但刚才的蟒蛇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条河里应该是有鳄鱼的,一条还好,要是数量多了自己今天很可能会以一种极其荒唐的方式死去。
想到这里龙戬加快了速度,奔至河边奋力一跃,跃至半空龙戬把自己身上仅剩的几枚榴弹发射了出去,因为对面已经有人在等他了。狗群到底耽搁了时间,顾不上吃惊了,有什么扔什么吧。很明显对面也以为龙戬会游过来,他们忽略了一件事,龙戬经历过潜力开发后弹跳是远超正常人的,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破了世界跳远记录。
这一跳让对面开枪的速度慢了两秒钟,也让龙戬发现了他们。龙戬落地后挥刀砍向人群,同时借助茂密的树丛躲避着对方的子弹,可对方最不缺的就是人,要不是他那件防弹风衣和防弹里衣他早就被打成筛子了。复杂的地形也给对方的行动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他们疯狂的扫射误伤了很多自己人。
而河对岸的追兵已经开始渡河了,哗啦啦的水声中还夹杂着惨叫,河里果然有大批的鳄鱼。龙戬把自己毕生所学发挥到了极致,在中南战争结束后的一年里他一点也没闲着,如今他的体重已经超过一百七十公斤了。不过巨大的自重并没有影响他的灵活性,此刻他如猿猴一般在树丛间跳来跳去,敌军只知道他的大概位置,却无法完成合围,这里的树实在太多太密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手电筒都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只能任由龙戬的刀锋划过身体。
“什么?你们只追到龙戬?血灵呢?他去哪儿了?!”听到手下报告后马修斯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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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们一直以为对方是两个人,就跟着军犬一直追,直到到了河边才发现是一个人。”手下小心翼翼的说道。
“该死,他一定是找救兵去了,现在去追已经迟了。发信号,让所有士兵不惜一切代价给我干掉龙戬!绝对不能让他活着出去!”马修斯咆哮道。
手下应了一声后朝天空发射了三颗信号弹。
“我们要不要解除屏蔽装置,这样我们也能更好指挥前方的士兵。”马修斯的随从提议。
“不行,血影现在不知道龙戬的具体位置,投鼠忌器不敢发动大规模攻击,要是解除屏蔽我们就被动了。”
“我们的士兵已经找到他了,血影就算现在发动攻击也来不及了吧。”
“哼,如果是其他人那确实来不及了,但他可是龙戬!”马修斯眉头紧皱面色凝重的望着丛林深处。
林中的士兵看见信号弹后立马像打了鸡血一样不顾一切的冲向龙戬,只要见到他就扣住扳机不放,丝毫不顾同伴的安危。龙戬用一具尸体顶住弹雨后扔了一颗闪光弹,强光给他争取了一点时间。趁此机会龙戬快速换了个位置趴在地上并用尸体覆盖住了自己,对方陷入了短暂的睁眼瞎的状态,同样的,这也只能短暂拖延时间。
龙戬趴在地上一边恢复体力一边思考对策。我绝对不能死在这里,否则阿华就白牺牲了!想到这里龙戬从怀里掏出一个荷花状的圆盘,这是一颗“脑震荡”手雷,只要一启动它的八个“花瓣”就会发射出去,爆炸炸不死人,但能让人脑震荡半个小时,是拖延时间的神器。
龙戬悄悄调整了下位置,启动了手中的“荷花”,随后双手死死抱住自己的头部。在八声几乎同时出现巨响过后龙戬挑了个人最少的方向冲了过去。这里的树木太密了,再加上市中心的屏蔽装置也影响了他们自己的通讯,因此对方1.7万人始终无法真正展开像样的包围,甚至由于之前分布的太散导致无法迅速集中。所以龙戬其实一直在由一个包围圈跳到另一个包围圈里,而且这些小包围圈始终没有形成大包围圈。不过这样一来,龙戬就不确定自己会在什么地方碰见人,也不确定会碰见多少人,危险系数更高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次比克里城更加危险,以前龙戬以为克里城就是自己的极限了,现在看来并不尽然。极限就是用来突破的,想要活下去,就得超越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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