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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斯彻底傻眼了。
曾炜很快把与冯斯有关的痕迹清理掉,然后把冯斯带走。冯斯知道,在这位警官面前,除非得到守卫人的帮助,否则自己找不到任何机会,所以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他注意到,曾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警车,而是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私家车。
早有预谋么?冯斯想着。不管怎么说,已经上了贼船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闷闷地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言不发,一向多话的曾炜也很难得地始终保持着沉默。汽车从冯斯学校所在的郊区驶入市区,四环、三环、二环、一环……穿过市中区后,又开始继续往另一个方向的远郊开去。
汽车穿越整个北京城,一直来到了位于北京另一侧的某老居民小区。这里看起来比宁章闻家的宿舍楼还要破旧古老,有着老式的公用走廊,每家每户甚至没有独立的卫浴,而是一层楼共用两个水池和厕所——这就是传说中的筒子楼。筒子楼里的许多房子都大敞着门,不少连窗玻璃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窗框。整个大院里肮脏、杂乱,遍地是垃圾。一阵风吹过,破烂的塑料袋在半空中起劲儿地飞舞,其状冷清而凄凉。
曾炜停好了车,带着冯斯走了进去。虽然还只是下午,院子里里却冷冷清清,看不到半个人影。曾炜解释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国营老厂的职工宿舍。这里原本住的人就越来越少,最近又准备拆迁,所以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人了。”
“这样才正好把俘虏带回来,没人会看见,是么?”冯斯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一个不知倒塌了多少年的葡萄架。曾炜笑了笑,没有答话,带着冯斯走入大院尽头的一栋楼,爬上二楼。
“这个楼……不知道年龄有没有你大?”冯斯问。
“比我稍微小一些,我出生后才建的。”曾炜掏出钥匙,打开门上锈迹斑斑的挂锁,示意冯斯先进去。冯斯走进门,一股呛人的尘土气息扑鼻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尽管太阳还没落山,屋子里却已经十分黑暗,冯斯正想要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曾炜说:“没有开关,只有拉绳,在屋子中间。”
“我喜欢这种穿越感。”冯斯喃喃地说。他果然在屋子中央摸到了拉绳,伸手一拉,昏黄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屋子。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摆放着一些陈旧简单的家具,墙上还挂着一对老人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老两口笑得亲切而慈祥。
“你睡左边的那间屋子,”曾炜说,“不过现在床上还没铺东西。你在家里等着我,我出去给你买被褥,顺便买晚饭回来。你把那台老冰箱插上电,应该还能制冷。”
说着,他真的迈步向门外走去,冯斯连忙伸手拦住他:“曾警官,我能先问你两个问题么?”
“我知道你要问哪两个问题,”曾炜悠悠然地掏出香烟,“第一,你想问我我带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这个你不必多管了,老老实实在这儿呆着就行,反正我也不会吃了你;第二,你想问我怕不怕你逃跑,这个问题么……”
他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深深吸了一口烟之后,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沾着你的指纹和死者血迹的水果刀,就在我提包的证物袋里。你想跑随意,跑了之后根本用不着我去追你,我在全国的同行会替我找你的。”
“你不会那么做的,”冯斯说,“你别有企图。”
“我的确别有企图,但是,你不会拿自己的后半生来和我赌。”曾伟说着,又吐出一个烟圈,潇洒地转身走出去。冯斯站在原地呆了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妈的……这年头好像人人都是心理专家。”
曾炜的推断是正确的。冯斯果然不敢逃跑,只能在房里无聊地上着网。他想要把这半天里一波三折的离奇遭遇告诉他的朋友们,但转念一想,即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无能为力,还不如不说。现在落在了曾炜手里,实在是让人无法可想,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
他枯坐在连弹簧都露出来了的老旧沙发上,又开始琢磨在哈德利教授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在此之前,他不只一次进入过幻觉的世界,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当自己的精神处于幻觉中时,肉体还在自行行动,甚至能做出杀人这样的行为。
真是活见鬼!他狠狠一拳头砸在沙发上,只觉得心里的憋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哈德利教授并没有在十多年前的追杀中死去,并且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原本是个绝好的机会。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洋鬼子老头身上,一定藏着许多尚待挖掘的秘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这些不走寻常路的世俗专家们,在全然不知道魔王存在的前提下去研究那些“反科学异象”,可能反而更加容易跳出窠臼,寻找到探访魔王本质的特殊方法。
可是哈德利教授也死了,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作为一个所谓的天选者,老子混得还真够失败的,冯斯悲愤地想。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些什么,开始在房里四处翻找,但如他所料,曾炜不会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供他去偷窥。翻检了一阵子之后,除了一些杂物和几本陈旧的家庭相册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物件。他反正也无事可做,索性打开相册瞎翻。
第一本相册里的照片以黑白居多,大多是曾炜的父母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曾炜也还只是个少年人,身材瘦瘦小小,在相片上总是显得分外拘谨,并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老到成熟。
从第二本开始,彩色照片逐渐多了起来,照片上的曾炜的年纪也在不断加大,可以看出他从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戴着团徽的中学生,再到一身制服的警校生的逐步转变。这个人开始一点一点地褪去稚嫩,眉宇间逐渐有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英气。
突然之间,一张令冯斯绝对没有想到的照片一下子映入眼帘,他登时愣住了,心脏开始狂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冯斯想着,我之前的种种猜测,难道全都是错的?这张照片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
冯斯正在陷入沉思中,忽然感到头顶上似乎有什么阴影掠过,他抬起头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头顶只有掉了许多墙皮的天花板。
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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