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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用脚尖点了点缩在沙发下面的一团毛状物:“找个人帮我看着狗,别让它在公司里到处跑。”
秘书点头,他抱起团成团的周鹭,将它交给了外面办公桌的一位年轻女孩子:“小楂,来,你比较细心。这是宋总的狗,一定看好了。”
一个“宋总的狗”便能说明一切,叫“小楂”的女孩满心欢喜地接过狗,又是摸周鹭的小耳朵,又是摸她的大屁股,不时还伸手挠挠她的下巴。
女孩明显养过小动物,接过手后特地喂了点水给狗崽子喝,摸它颈子的手法也很温柔,比宋月笙那种粗糙式养法强了不止百倍。
周鹭乖顺地将水杯里的水舔干净。大厅的中央空调冷气很足,她收回挂在嘴边的小舌头,趴在桌上,脑子里已经在计划逃跑路线。
因为小狗崽的存在,小楂全然成了办公室里的大半个焦点,不少好事之徒过来围观起周鹭——
“真可爱,好像是柯基。
“腿没有传说中那么短啊,可能是因为年纪还小吧,屁股倒是真挺大的。
“我没吃早饭,好饿啊,看到吐司面包就更饿了。”
……你丫的屁股才是吐司面包!
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周鹭的小身子往后缩了缩,努力将自己的屁股缩小存在感。
“昨天的新闻你们看了没?据说周鹭颅脑损伤,很难醒过来。”
诶,七嘴八舌中难得发现一句有用的。
周鹭听到自己的名字后,立刻竖起耳朵,她现在耳聪目明,很快便找到了开启这个话题的人。
“看了,我还挺喜欢她的戏,闹成现在这样真是怪可怜的。因为《锦绣权》,她的粉丝疯狂地到处喷人,得罪了不少大腕儿。娱乐圈改朝换代那么快,再不醒,她的事业堪危啊。”
“你小点声。”一个穿着花衣服的年轻人推搡了说这话的人一把,他伸出一根手指,做出噤声的手势,“别让宋总听见。”
看来宋月笙这护短又顾念旧情的脾气,许多人都知道。
周鹭舔舔自己肉乎乎的爪子,趁小楂不注意,她一口咬在了小楂办公桌的绿色盆栽上。
花衣服的年轻人继续神秘兮兮地说:“我听说周鹭进医院的时候,宋总还去看过几次呢,咱们宋总就是好风度。要我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传闻说不准有几分可信度。”
这话一出,又是三三两两的议论声,周鹭却没心情再听下去。
她见小楂也在看热闹,找准时机从办公桌跃到椅子,又从椅子跳到地上。她迈着爪子,开始往门口的方向狂奔。
其实他们所谓的传闻周鹭心里一直很清楚,无非是什么“影后成名原是借力富少”的话。
周鹭和宋月笙当初的一段,外围观众知道的不算多,因为大部分绯闻被宋月笙压了下来,但是贴近他们生活的一些人还是对这些事能如数家珍。
他们两个从认识到分开,周鹭自觉没有对不起宋月笙的地方。当然,严格来说,宋月笙也没对不起她。至少作为一个浪荡的金主,他当初连“二奶”都没多包。
唯一令周鹭顿觉不爽的地方便是,明明最后她吃亏比较多,分开以后,好名声却都被他宋月笙占去了。
这也造成了周鹭对“传闻”生理性厌恶的一大原因。
周鹭马不停蹄地跑啊跑,新的希望就在前方,在前方!
“砰!”周鹭的小狗头不小心撞到了一双墨绿色高跟鞋上,高跟鞋前镶着的一颗钻打得小狗崽今早刚刚受伤的鼻子又遭重创。
周鹭四抓朝天地瘫在地上,她捂着自己的黑鼻头,眼圈有点红。
“谁家的狗,这么可爱?”一道女声在周鹭头顶上方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昨天修了前文的对话内容,因为小宋爷的设定是伪·浪荡富二代,前面不小心把他写得有点冷,已经看到这里的宝贝就不用回头再看了,这只是对昨天频繁伪更给一个解释~
以及,昨天评论区有人觉得蜡笔没有胖团好听,还怀疑作者君的审美(*へ*)阿书不服气啊,蜡笔难道没有胖团好听吗,胖团是随手胡诌的,蜡笔可是我想了很久的狗名!!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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