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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渺渺有些失望地垂下眼,他果然只是随口一问。
三条街道的路程,她之前还总是嫌远,可是此时此刻,却希望这条路最好永远都没有终点。
临别的时候,于渺渺揪了揪自己的校服裙摆,低着头不敢看他,挣扎了半天才从校服口袋里拿出一颗话梅糖,小心翼翼地递过去:“谢谢你送我回家,这是我最喜欢的糖,送给你。”
颜倦犹豫了一下,轻声拒绝:“我不喜欢吃糖。”
琥珀色的黄昏下,他静静站着,眼角眉梢极好看,却很轻淡,像开在峭壁上一朵清凌凌的花。
于渺渺悬在半空中的手一滞,有些失望地缩了回去:“那好吧……总之,还是很感谢你,我叫于渺渺,很高兴认识你。”
他点点头,想了想,还是补上一句:“我叫颜倦。”
虽然她早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听有些小可爱说迟哥是男二,这个问题,需要让渺渺来现身说法一下。
渺渺:(撕心裂肺)我好喜欢颜倦啊啊啊啊!就算他不收我的糖我也喜欢他!我要给他升猴子!!
所以……男配,不存在的。
PS:今天也来热情的互动,好吗!!
第9章第九篇日记
他说他不喜欢吃糖。
我最近偷偷观察了一下,发现他喜欢喝草莓牛奶。
如果我送他草莓牛奶,他会不会收下呢?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周一,连着下了三天的大雨终于停歇,乌云散尽,天气也变得晴朗明媚。操场上的积水差不多都干了,空气中夹杂着青草与泥土的味道,清新而湿润。
高一一班的教室里,还有五分钟开始早自习,于渺渺打了个哈欠,从桌洞里拿出语文书,没有翻开,低声默背《沁园春·长沙》。
旁边程立轩听到她流畅的语速,忍不住羡慕地问:“于渺渺,能不能跟我分享一下你学语文的方法?为什么这些文言文你看几眼就会背,我都抄了十几遍了,还是记不住。”
程立轩偏向理科,语文是短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个人可以说是难兄难弟。
“也没什么特别的,就像你学数学一样,因为喜欢,所以记得牢。”
于渺渺随口回答,刚说完就看到颜倦从教室前门走进来。
他总是踩着上课铃进教室,而且看起来一点都不着急。
视线无意识地定格在他身上,于渺渺看到,颜倦手上拿着一盒草莓牛奶。
准确地说,不止今天,每一天他手上都拿着一盒草莓牛奶。
于渺渺记住了这个牌子,她几乎可以确定,这是他喜欢的东西。
那天在分岔路口,他说他不喜欢吃糖,但是他喜欢的东西,还是被自己发现了。
于渺渺有些得意。
***
数学课上,由于林若霞临时有事请假,所以这节课被改成了数学习题课。
教室里很安静,偶尔能听到笔尖与纸面摩擦的声音。
天花板上的电风扇吱吱呀呀地转动着,于渺渺一边百无聊赖地转笔,一边盯着练习卷上的第三道填空题苦思冥想,而旁边的程立轩已经快要做完下面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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