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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四十分钟。再见。”他的口吻认真而严肃,就好像刚刚发布了一个命令。
挂上电话,见飞觉得心情愈加低落起来。挣扎了几分钟,还是站起身,穿上大衣、背上背包,打开门冲了出去。
电话那头的男人叫做项峰,书评家们一致认为他是如今最炙手可热的侦探小说作家,数不清的热情读者也间接证明了这一点。近几年来他的每一本书都能够打进销量榜的前十名,是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者。
很多时候,编辑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尤其是畅销书作者,他们是每一家出版公司力争的对象。项峰还默默无名的时候,见飞所在的这家出版公司的老板便慧眼识英雄,尽管出了一、两册当时并没有大红的单行本,但老板没有放弃。紧接着,这位当时年仅二十八岁的青年作家凭借生平第三部长篇小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热程度迅速走红于侦探小说界,接下来的五、六年里,他的书渐渐成了畅销小说的代名词,他本人也一跃成为时下最得令的侦探小说作家。可喜的是,他并没有就此露出一副唯利是图的嘴脸,除了偶尔的约稿以及少数专栏连载之外,所有的作品仍然委托见飞所在的公司出版,而且据她所知他也从没有任何提高版税的要求。
他是老板眼里值得信赖的作者,是上司眼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者,说不定还是很多读者心目中的“神”——但见飞想说的是,她不喜欢他,一点也不!
雨刮器不知道是不是寿命已到的缘故,刮在前挡风玻璃上发出“吱吱”的声音,不至于刺耳,可是依旧让人心里有股难以言说的烦躁。梁见飞在等待红灯的时候打了个电话,是打给项峰公寓附近馄饨店老板的,她没有说自己是谁,只说要三碗小馄饨,对方不知道听清了没有,敷衍几句就挂断了。她驾着深蓝色的休旅车穿梭在被雨水笼罩着的城市里,有那么一瞬,她仿佛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生存于这样的大都市,她觉得自己是一粒毫不起眼的灰尘而已,可是她心底有一个声音,只叫她向前,不能退缩。
休旅车停在一条肮脏的小巷边,拐角处有一间饮食店,梁见飞降下车窗对坐在店门口的老板挥手,老板抬了抬眼皮,让小妹送来三袋食物——正是她要的小馄饨。她摸出准备好的零钱交在那女孩手里,女孩的手在这样一个初冬已经冻得有点发红,让人看得心疼,她露出表示感激的微笑,一边说“谢谢”,女孩也点点头,脸上的表情却分不清是热情还是麻木。
梁见飞踩下油门又一次上路,目的地很快到了,是两栋并排立在一起的高楼,她驶进地下车库,十分钟以后,出现在项峰公寓门前。
“来了……”门内有个沉闷的声音说。
过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梁见飞抬起头的时候不禁愣了愣——此时此刻,我们著名的畅销书作家身上正裹着厚厚的毛毯,他眼圈浮肿、发黑,眼里充满血丝,下巴以及脸颊两边的胡渣看上去很刺眼,他的嘴唇是干涩的,甚至有些泛白。
“我知道你最近在走艺术家的颓废路线,”她进门,一点也没有要换鞋的意思,即使项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丢在地上,她也丝毫没有要开始脱那双新买的黑色皮靴的打算,“但是,也不用贯彻得这么彻底,你是作家,不是个性派演员。”
“我可以把你的话当作是对我外型的某一种不得要领的赞扬吗?”他没有理她,径自接过她手里的袋子,走进厨房。
她微笑张嘴,顿了顿,说:“当然——不可以。”
项峰在解开袋子的一瞬间皱起眉头,然后两手撑在大理石桌面上瞪她。
“?”
“我不要葱——你明知道的!”他的表情几乎像在发怒。
但她知道他不是,他不过是……心情很差。
她没有辩解,径直走过去,拉开他厨房某一个抽屉,拿出一只银色的汤匙,平静地说:“大概是我忘了,用不着冲我吼,我帮你挑出来就是了。”
说完,她真的开始帮他挑葱,她挑得很仔细,像是小时候在课堂上从一堆桑叶中挑出已经开始腐烂的那些,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等着吃的不是蚕宝宝,而是一个心情很差的男人。
“好了。”她把两只白色的一次性塑料碗推倒他面前,然后拿起银色汤匙直接开始吃另外那碗,汤汁表面布满了绿色葱花的,但她却吃得津津有味。
项峰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仿佛她在吃的是蟑螂而不是葱,又仿佛……她说不清楚,难道那是感激吗?但明明没可能啊……
他也转身从她刚才打开的那只抽屉里拿出同样的银色汤匙,认真吃起来。一时之间,整个餐厅里只听到他们嘴唇与汤汁碰撞的声音,粗鲁却引人发笑。
梁见飞转过身,忍住笑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自己的早午餐。
“我是来追债的。”十分钟后,她放下碗,用纸巾不着痕迹地抹了抹嘴,对项峰说。
但畅销书作家显然并没有要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仍然自顾自地吃着第二碗馄饨,然后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咀嚼的同时却还保持着的异常清晰的口齿,说道:“如果今天晚上我感觉好一点的话,会开始构思的。”
“但人家后天就要了!”
“那就请他(她)等一等。”
“你……”她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尽量忍住心里的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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