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伤他最深的,也一直都是那些所谓的骨肉至亲,同他血脉相连,休戚相关。
“这样的事,以后不许再瞒我了!”
元曦忍不住从他怀里挣出来,揪住他耳垂,一顿搓揉出气。
想学庙里的金刚,瞪圆眼睛吓唬他,凶凶地给自己壮声势,却奈何一双眼生得实在精致,眼尾微微泛起的薄红,就宛如春日枝头绽起的第一朵桃夭,不仅不吓人,还莫名惹人怜爱。
卫旸适才因回忆而逐渐冰凉的心,瞬息间软作一池春水,笑着将人揽回怀中,脸深深埋入她颈窝。少女清甜的气息瞬间盈满他胸怀,他不由舒展眉眼。
小姑娘还在生气捶打,小嘴撅得都可以挂油瓶。
卫旸却不睬她,只在她闹累之后,哄孩子似的抱着她,轻轻亲吻她眉眼,道:“好。”
有什么不好的呢?只要是她说的,他都无条件答应。
她似乎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究竟对他有多重要。就像她不知道,他其实没那么伟大。
除林家,灭邕王,不过都只是想泄自己的私愤罢了。也承认,自己是极端了些。想让邕王身败名裂,法子明明还有很多。只是那时候,他都顾不上了。
锦衣卫的探子把邕王的恋-童之癖的事报上来的时候,他就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
一想到小姑娘当时也才十二,若是再小两岁……
他承认,当时自己的确是快发疯了。
满腔怒火克制不住,将他的理智灼烧殆尽不够,还要将整片皇城都烧透。倘若邕王就在他眼前,他只怕早就已经将人碎尸万段,丢给野犬果腹。一套又一套折磨人的法子不断从他脑海里冒出,说出来,怕是会吓得她再也不敢接近自己。
他也从不否认,自己骨子里刻着的那股疯魔,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倘若神明不能护她一世无恙,入魔又有何不可?
这种想法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冒头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或许是那天看着她鸩毒入骨,倒在床上奄奄一息;也或许是那次自己回京,她差点葬身火海;又或许是更早之前,在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
有什么美好的回忆涌入脑海,掸去心头残留的阴霾,卫旸不禁微微弯起唇角。
她不知道,那日被丢去野狼谷,他其实是没打算活着回去的。
他生于帝王之家,长于万人之上,享过至尊荣华,也因那至尊荣华而饱尝众叛亲离之苦,从那云端之上摔得头破血流。人世于他而言,都不过如此,没有什么好值得他留恋的,也没有人再需要他。
可是她来了。
小姑娘蓬头垢面,浑身是伤,眼眸却清澈如水。明明怕极了他,小手一直在哆嗦,却还拽着他衣袖不放。
犹记那时候,朝阳刚好从她身后的小窗上冉冉升起,第一抹曦光洒在她身上,熹微也明亮。
少女粉白的脸颊迎上晨曦清透的光,似汇聚了一整个春天的明媚。泪痕滑落,在晨雾里金灿生辉,哽咽地望住他说:“我想活下去。”
那一刻,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心里就是没来由地抽疼。冷漠地甩开她的手,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可一直攥在袖底、预备自戕的匕首,却是无论如何也抬不起来。
世上很多事情都没有道理可讲,就像太阳永远从东边升起,就像春天到了枯草便会重获生机,就像她这个人,明明什么也没做,可存在的本身,就已经足够照亮他。
原来被人需要,是这种感觉。
她的名字是他取的,可她好像还不知道,她的封号其实也是他想的。彼时他们刚回宫,父皇想给她定封号,拟了好几个都决定不下来,他便随口说了个“曦和”,太阳的意思。
独一无二,光芒万丈。
也是他暗淡人生中,仅一次的流转光华。
而他也要她的一切,都与他有关。
就如同《淮南子》上所言,旸谷乃日升之处,而朝日掸下的第一缕光辉,便是曦光。
恶龙的低语 我有一剑,可斩灭天地万物! 失忆了别闹 带着空间玩转还珠 所有人都想当我的腿部挂件 薄情世子动心后 等风也等你 被迫嫁给炮灰那些年 穿成压寨夫人后 皇后的新衣 替身发妻 论圣父的垮掉[快穿] 邪王溺宠:萌妃超凶哒! 我被骗去结婚了 就等你送上门了 种田不如撒娇 动了情 贝尔曼[花滑] 为什么这种受也能有攻?[穿书] 情挥不尽
...
最强系统,我就是最强!还有谁?叶风看着众多的天骄,脸色淡定无比!获得最强系统,经验可复制对方的功法神通,可升级功法神通品阶无所不能,唯有最强!碾压苍穹,打爆世间一切不服者!...
...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