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菱身上的法衣是门派量产的好东西,刻有避尘决和恒温法阵,原本是不惧寒暑的。
但鉴于目前法衣已经破破烂烂,和乞丐装没什么区别,法阵当然是失效了。
筑基期修士已经正式踏入长生大道,身体素质比凡人强很多,但光靠修士自己调节温度,就需要大量消耗灵气。
过去也有过不少案例,一些散修外出游历最后被冻死在冰川之下,被同伴找到时已经耗尽全部灵石。
她手里最缺的就是灵力,因此,元菱一直在有意识向着有遮蔽物的方向前进。
终于在第三天傍晚的时候,他们赶到了一片低矮的小山下。
最后一丝残阳于地平线上挣扎,露出红彤彤的云彩。
天还没黑透,但草原已经刮起了大风。小山上不多的树木被吹得稀里哗啦,元菱找到一个避风的角落,是个坍塌的石洞,大小刚好够两个人挨着肩膀坐下。
她将阵旗布在四周,又掐了一个基础御风诀,让这一片栖身之地聊以安宁。
回头看去,果不其然在不远处发现了巨狼。
这些天,它离她越来越近,现在大概就只有十米的距离。
灰色的巨狼卧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它四周空空荡荡没有遮蔽物,毛发被大风吹得乱糟糟,只余一双始终灵动的黄眼睛看着她。
大概是模样实在太可怜,又或者是笃定它不会伤害自己,元菱招招手笑道。
“过来吧大家伙,但你要保证不捣乱。”
灰狼支棱起头颅,两只竖耳转了转,随后像听懂了似的,站起身抖了抖毛缓缓行至她身边。
庞然巨物带来的压迫感太大,元菱甚至需要仰起头才能看清这匹灰狼的全貌,她正准备给它腾出一个位置,巨狼曲起前腿默不吭声卧下了。
它趴伏在山洞口,用巨大身躯造了个营垒,正好将残留的风挡了个安安静静。现在加上御风诀的加持,这片小小的角落已经十分温暖舒适。
元菱看着近在咫尺、抵着自己脚尖的粗大毛尾巴,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违抗所有女人的天性:伸出了罪恶之手。
巴顿想的其实很简单,保护她。
草原是他熟知的地盘,她一看就不是狼人组的女性,普通人类在这里生存会很危险。他不去想她为什么不用吃饭,那都不重要。
一路上,他总是提前赶跑在四周可能存在的威胁,比如鬣狗、食人花、魔鼹鼠。
靠近她,也只不过是因为脆弱的人类没有皮毛取暖,起码他可以带给她温度。
巨大的灰狼眯着眼看起来好像睡着了。大概过了一会他忽然睁眼,两只耳朵瞬间支棱起来,身体颤了颤。
原因是自己屁股上多了一只手。
那只手起初还有些迟疑,只是在尾巴的长毛上轻轻薅了几把,见他没有反应,就又试探着放在了狼屁股上顺着毛皮抚摸。
巴顿已经好多年没有和什么人这么近距离接触了,浑身肌肉都紧绷得像石头。
如果狼脸没毛的话肯定已经红透了。
但是……那轻柔、充满善意的动作实在太令狼上瘾了,巴顿脸色几经变换,最后下了一个决定。
【让她摸吧。】
【唉……】
昆伯勒大陆的男人对女性总是格外纵容的。
甚至有些丈夫为了讨妻子欢心,让夫妻感情和睦,在婚后也会坚持锻炼身体。只为了保养一身结实的腱子肉,搏美人一笑。
比起来,他被摸几下屁股实在太小儿科了,巴顿如是想。
穿成动物后治愈全世界[快穿] 虫族女皇大锅饭技能满分 王妃太纨绔 听说我超凶的[综恐] 穿越后我靠美食致富 弃少归来 演苦情受的我拿了作精剧本 大宋封神传 顶流夫妇又娇又作 大佬,咱不离婚了(穿书) 凡人修仙:开局捡到小绿瓶 和暴娇皇帝互换后,我躺赢了 穿越之娶个男妻过日子 明末:从松锦大战首逃开始 古代当小族长 反派跪求别来感化她[快穿] 我以为我是路人甲[穿书] cos原神三神来到横滨片场后 清宫娇后:皇上,请让位 分手后前任精分了
一朝重生,亲爹从军阵亡,亲娘病死,留下体弱的弟弟和青砖瓦房几间。无奈家有极品亲戚,占了我家房还想害我姐弟性命!幸得好心夫妻垂帘,才有这安稳日子过。偶然山中救得老道一位,得其倾囊相授修得一身好武艺。骤闻亲爹消息,变身潇洒少年郎,入了天下闻名的孟家军,立军功当将军,可是那个总阴魂不散的小王爷是要搞哪样?虾米?威胁我?...
一张从始皇帝皇宫流传出的长生不老药地图,解开不死不灭之秘。一代名将,将守,从万人敌,到无人敌的重生之路!九龙吞珠读者交流群721466643)...
...
...
...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