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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后,林知睿跟着林总搬到了外公留下的一处房子。
位于上海市区老弄堂里的一栋小洋房。
浅弄堂,只有六幢房子,都是接近一百年历史的老洋房。
林家在弄堂最后一幢,独栋独院。
夏天外墙爬满碧绿的爬山虎,秋天墙根铺满厚厚一层梧桐叶。
这一片原先是法租界,走出弄堂就是著名的长乐路,成排的法国梧桐一直延伸到马路尽头,街边开着小资情调很浓的咖啡店和买手店。
小学毕业的暑假,林知睿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余明远。
他从学校过来,作为这届新生第一,刚刚接受了学校领导的接见慰问。
十六岁的少年穿着白衣黑裤的校服。
高瘦,白净,戴一副细边框的眼镜。
除了身高,林知睿觉得余明远不像北方人。
暮色四合,光线透过梧桐叶,稀疏斑驳。
林知睿看着眼前的人,在淡金色的光线中,静寂清峻,像远山浅雾中皑皑不化的雪山。
司机往车下搬行李,少年礼貌地道谢,等司机转身离开,抽出张纸巾擦拭行李箱拉杆。
有点装的洁癖。
这是林知睿对他的第一印象。
“看什么呢?”林韵朝她招手,“过来叫人。”
“先进去吧,”邹诚笑着说,“睿睿怕热。”
盛夏的上海完全就是个大蒸笼。
闷热潮湿,黏黏糊糊。
林知睿怕热。
一到夏天,家里空调温度打得很低。
她总说没有空调自己就会死,发明空调的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后来没有空调,她也没有死。
余明远拿报纸给她扇风时,她说哥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林知睿叫邹诚叔叔,叫余明远哥哥。
她很快就接受了邹诚父子搬过来一起住。
至少林韵和邹诚是这么认为的。
余明远一开始也这么觉得。
直到那天,他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突降暴雨,忘了带钥匙,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声。
林韵、邹诚和许阿姨都不在。
他浑身湿透,站在廊下,望着铁门外,街对面的梧桐树叶在暴风雨中肆虐飘零。
半个小时后,听到屋里座机的电话铃响,然后是林知睿的声音,“没回来,伐晓得,又不是十三点,肯定在哪里躲雨的呀……”
不太纯正的上海话,普通话混着方言,是这一代上海小孩的通病。
打完电话,又过了几分钟,门被打开。
林知睿站在门后,毫不掩饰眼里的厌恶之色,她说:“余明远,你怎么还不滚出我家。”
十二岁的林知睿是护食儿的小狗。
谁抢她的东西,她就扑上去咬。
明面上不敢咬,那就暗地里撕咬。
她护的是大家对她的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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