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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死、立刻就死。
露西爱布鲁斯吗?她当然爱。
在哥谭,没人不爱布鲁斯宝贝。
他有一个超棒的身材、惹人怜爱的脸蛋以及超级有钱,顺带一提,露西亲自盖章的,布鲁斯的活也很好。
露西爱布鲁斯和她讨厌蝙蝠侠有什么关系吗?
露西坐起来,她坐在床边,忍不住用牙齿磨蹭着大拇指的指甲盖。
很快露西就冷静下来。
她很擅长让自己变得不那么郁闷,就像杰森说的,他说她总是擅长排解自己的情绪。
其实和蝙蝠侠结婚也没这么差啦,至少她这两年过着以前在奥蒙德想都不敢想的生活,最好的物质、最帅且活好的丈夫,她还想要什么自行车?
哈,她还记得,当初在奥蒙德的日子,最穷的那段时间。
她和弗兰克深夜翻找酒吧外的垃圾箱,就为了找到一支还没有燃尽的烟头嘬一口。
草他妈的?她是不是已经两年多没抽过烟了?
弗兰克。
想到弗兰克,露西眸子暗了下来。
去他妈的弗兰克。
露西没想到弗兰克是真的会毫不留情的将刀子捅向她。
可笑的是她居然真的把他们那段蜷缩在小木屋的日子当了真——毕竟,是弗兰克捡到了她,当时她也的确只有弗兰克,尽管他们那段时间的生活就像是犯了病的疯狗。
人人得而诛之。
打架、抢劫、搞破坏是他们的日常。
那段日子的确疯狂又自由,她的意思是,弗兰克背后的那一刀的确令她非常难过。
弗兰克..姑且算露西的前任吧?尽管他们从未向彼此表态就是了,但他们默认了对方是自己的东西,会为对方的行为吃醋、以及除了恋人外谁会陪你在夜晚发癫、深夜狂飙呢?
毫无疑问。
露西自然明白自己选择离开会令弗兰克多么生气,毕竟你们都是那种占有欲极强的家伙。
而她会来到哥谭也并非是主动离开。
而是因为他们某次日常劫掠商店的时候被警察给揪住了,弗兰克跑得快、一溜烟便翻窗走了,露西呢,露西没法赶在警察找到他们之前抓着弗兰克的手翻出离开商店。
于是露西便藏进了货车的货箱里,因为警察一直在附近巡逻,露西便一直没有出声,后来慢慢的就睡过去了。
再次醒来,她便已经在轮船上了。
送往哥谭的轮船。
露西从她有记忆起便在奥蒙德摸爬滚打、她也曾有过一段安宁的生活、捡到她的婆婆人很好,但她的儿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总会找上门打砸找婆婆要钱。
婆婆病逝后,露西便被那男人赶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她遇见了弗兰克、刚到奥蒙德不就的弗兰克,于是便一直跟着弗兰克了。
她未曾接触过奥蒙德以外的世界,也就自然不知道奥蒙德属于什么地方,哥谭又是哪儿。
好在露西在奥蒙德练就的一身本事在哥谭一样好用,她很快便以极光鸟的身份在哥谭混出了名堂、如果不是那见了鬼讨人厌的蝙蝠侠,她或许会混的更滋润。
哥谭市和她的相性度很高,所以露西坚信弗兰克也一定喜欢这座城市。
后来露西终于有机会再度回到奥蒙德,她邀请弗兰克与她一同前往哥谭市,弗兰克却拒绝了。
哈——
露西还记得那时弗兰克身边已经跟着另一位金发女孩了,所以是因为更好的替代品,不和她去哥谭吗?
露西必须得承认那时候的她非常难过来着,虽然现在那些情绪已经被这两年的记忆覆盖找不回来就是了。
于是露西一个人回到了哥谭。
她不知道的是那时弗兰克在等她回头,却没想到她真的如此果断且毫不留情的甩开了弗兰克回到了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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