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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延看着她,平静的说:“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彻底怔住。
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想起来了。
锦业城是一个小区,也是云市有名的富人区。
十年前,余妈妈曾经在那里给一户人家当保姆。
那时候正值暑假,齐小枣的爸就是那时候伤了腿,余妈妈必须要去医院照顾,而雇主却临时出了远门,把孩子留下来让余妈妈照看。
余妈妈两头不能兼顾,余宛宛是个女孩子,不方便照顾继父,于是求了雇主家的小孩儿,瞒着雇主,让余宛宛过来顶替她照顾他一阵子。
余宛宛只能结束了自己刚开始不久的暑假兼职,住进了余妈妈的雇主家。
庄延就是当时那个雇主的儿子。
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为自闭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饭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点害怕他被饿死。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在想方设法的哄着他怎么多吃一口饭。
十七岁的余宛宛,爱笑爱说话,除了最开始那几天的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外,她很快适应过来。
渐渐地,在余宛宛单方面的和他不停说话后,庄延被动的和她熟稔起来。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和她说话。
余妈妈用了一年时间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个星期。
然后余宛宛发现在某些领域,他懂得比她还多,他也很聪明,可以在三十秒内就还原一个被打乱的魔方。
他教她弹钢琴。
认真倾听她在乡下生活的故事。
还会言不由衷的夸她煮的菜好吃。
她本来以为他很难照顾,因为齐小枣就很皮,没想到他非常好照顾,她只需要做好一日三餐,然后更多的时间是静静地陪伴着他。
但是她却一点也不轻松,她每天都在担心庄延的妈妈会突然回家,然后发现她这个陌生人在她的家里,会立刻把她赶走,还会解雇余妈妈。
但比这更糟糕的是,庄延的妈妈并没有提前回家,回家的是庄延的父亲。
那是一个非常威严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西装,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
余宛宛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气势的大人,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老老实实的把事情原委说了。
他并没有对她大发雷霆,也没有骂她,但是余宛宛从他的脸色看的出来,他很生气,然后他把庄延带走了,就这么把她留在了那栋空荡荡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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